作者Adam01011 (有心就會有辦法)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棘手又攸關生命的問題
時間Tue Jun 20 10:15:30 2006
※ 引述《speedroad (以和為貴)》之銘言:
: http://www.hfu.edu.tw/~tinny/out1.htm
: 民法第四百三十條:「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
: 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
: 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 瓦斯安排若違法,難想像沒有修繕必要的情形。你可以跟房東主張看看,先禮後兵
首先先感謝這位大大
但是後兵的意思是:跟他翻臉?找警察處理嗎? 還是...?
實在是沒什麼經驗處理這種事= =
而且如果真的鬧翻了以後也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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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dam01011 來自: 140.116.155.127 (06/20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