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yydodo (totoyydodo)
看板rabbit
標題[新聞] 寵物悶死車內 飼主遭求刑1年
時間Fri Nov 20 13:41:54 2009
以下是剛才看到的新聞。希望藉由這個案例,可以讓動物們獲得更好的對待
也讓人們更加懂得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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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悶死車內 飼主遭求刑1年
2009-11-19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未善待寵物的飼主們要注意啦,可別再以為隨意虐待動物、不尊重生命只會罰錢而已!
桃園地檢署罕見的將一名把雪納瑞悶死在車內的郭姓男子,以違反《動物保護法》第卅
條規定,聲請簡判求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藉由重判能喚起民眾對動物生命的尊重。
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表示,以往民眾對於虐待動物,都以為只會行政罰鍰,其實按照
《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是可以求處刑責,這起案件,檢察官認定郭姓飼主涉嫌虐待動
物致死,同時也是告訴社會大眾,要懂得尊重動物生命。
不只罰錢 依《動保法》可求刑
這起虐死狗兒的案件,發生在今年七月十二日,郭姓男子(廿七歲)因為公司及宿舍不
准養狗,當天中午,將所飼養的雪納瑞獨自放置在轎車內,由於夏天氣溫相當高,狗兒
不堪高達近四十度的氣溫活活悶死,直到隔天凌晨兩點多,經由路人發現,狗兒早已經
斷氣脫肛。
當時台灣緊急動物緊急救援小組也接獲民眾報案要救狗,網友一度報警,但警方及消防
單位卻礙於法令,不敢破窗救狗,一度引發法令殺狗的反彈聲浪,讓狗兒枉死。
殺雞儆猴 盼懂得尊重動物生命
檢察官追根究底,認為若郭姓飼主沒將狗兒獨自放置車內,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憾事,雖
然郭姓男子供稱因失業很久,好不容易找到工作,無奈公司及宿舍無法帶狗進去,他也
相當難過,強調自己並非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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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2.66
1F:→ dodo19880111:沒能力就不要養呀... 唉 可憐了那隻狗兒... 11/20 14:09
2F:推 Ashley1988:就是要判刑惡人才會怕 11/20 15:07
3F:推 surinsky:可憐的狗狗O_Q 11/20 15:33
4F:推 demigod666:酒駕撞死人 也才一年半 悶死狗一年 = = 11/20 15:55
5F:推 rellik1979:台灣都沒死刑了 真正的大惡人根本也沒什麼好怕 國家養 11/20 16:09
6F:推 bigjun:支持~虐待動物的人真的很可惡~要有法律管阿~ 11/20 22:18
7F:推 pmtinameow:借轉狗板 11/21 00:25
8F:推 salon1007:殺雞儆猴! 樓上D大是覺得悶死狗判ㄧ年太重嗎? 11/21 16:59
9F:→ salon1007:應該是酒駕撞死人ㄧ年半太輕了不是嗎? 11/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