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vate (薩瓦特)
看板rabbit
標題[新聞] 虐待動物「自拍炫耀」歪風 動保法將修法重罰
時間Mon Nov 2 22:25:00 2009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網際網路盛行,許多人利用網路增加曝光機會,不過近來有一股「自拍歪風」,越來越多
件將虐待動物畫面PO上網、引人注意,對此,動物保護法進行重大修法,最快3個月內可
通過,未來將判處1年有期徒刑和3萬元罰鍰。
網路上一股自拍歪風,將虐待動物的畫面拍成影片、照片,或以文字描述,張貼在網路論
壇、部落格或BBS上,包括日前挖狗眼的烏龍事件、拉著兔子跳「Sorry sorry 舞」等等
。目的為了「嚇人」、「引人注意」甚至「炫耀」,變態的心理在無形中助長虐待動物歪
風。
立委徐中雄近日提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除非是供學術研究或公益
用途;否則散布、播送或販賣虐待動物文字、圖畫、聲音、電磁紀錄等,公開陳列、供人
觀看者,都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此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連署、送進立院,最快在2到3個月內可完成三讀,台灣在動物生命
的保護上將更近一步。新聞來源/NOWnews《我的狗新聞台》
http://www.nownews.com/2009/11/02/11507-2527620.htm
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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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5.115.101
1F:→ Sabine:此風不可長 這些人應該被虐待一下看是什麼感覺... 11/02 22:43
2F:推 cleliza:可以用鞭刑處罰嗎? 11/02 22:44
3F:→ transk500:總覺得治標不治本 11/02 23:06
4F:→ luciferwing:趕快通過 然後把那個SORRY女抓去 看他還笑不笑的出來 11/02 23:09
5F:推 mimix1986:記得以前也看過有飼主抓更小的兔兔跳舞〞 〝 11/02 23:21
6F:推 serenebeauty:其他的刑責有變嗎@@ 然後要跟四樓說,就算通過 11/02 23:26
7F:→ serenebeauty:沒記錯的話好像還是不能適用新法@@ 11/02 23:26
8F:→ wazxd:法律有不溯既往原則.. 11/03 01:33
9F:推 cambrian:希望趕快通過,至少讓那些人受點處罰 11/04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