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thfox (重新開始活著..)
看板rabbit
標題Re: [拾獲]白色、背上有黑條紋的迷你兔
時間Wed Jun 17 05:06:52 2009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立論沒錯 就堅持立場
第一句就說自己會被戰 那不是很明顯po來當護航文????
漏洞百出講不出合理的內容 欠鞭???
被水桶我也要講
人不做要做畜牲 只有畜牲不講感情
沒感情養什麼寵物??????
是養寵物還是養畜牲??????
畜牲把寵物當畜牲養??????
二哥有說:人無信就是畜牲
當初說要認養 人家看他有誠意才給他
結果咧??這不就把人家的信任丟在地上踩
還說謊搞的大家心驚膽跳 也不打一下草稿
因為是認養的來照顧的所以就是"好人"嗎????
就是因為兔子本身是被認養的
背負著更多人的祝福和期待吧??
在明知有人關注的情況下
裝傻說謊丟棄一個生命
這種同理心 抱歉我真的辦不到
推文中護航到連蟑螂螞蟻的生命都扯下去
今天這裡是"寵物"版
如果你像之前那個做蟑螂研究並以養蟑螂為樂的教授的話
沒意見 蟑螂對他而言是家人是寵物是寶
論點是建立在牠是「寵物」的情況下吧??
※ 引述《Killua7877 (奇犽)》之銘言:
: 這篇大概會被戰ˊˋ||
: 不過個人覺得還是該提一下...
: ==================================
: 說謊不應該 這一點毋庸置疑不討論
: 對於棄養這件事
: 個人覺得r大 好人沒做到底=>撿回來照顧但沒有堅持到兔兔生命的最後一刻
: 壞人沒做到底=>決定丟了卻沒狠下心直接不甩一開始所有質疑
: 結果變成不是人orz
: 關於寵物屍體處理的相關法規不太清楚
: 不過如果r大當初等到兔兔死亡才丟棄 就不會構成棄養吧@@
: 這一點來說只能怪r大自己太耐不住性子了( ′-`)y-~
: 至於"為甚麼沒有把兔兔送醫 寧可在那邊觀察"
: 在兔版似乎是罪大惡極 天理不容的行為
: 不過那是因為兔版版友絕大部分都對兔寶有很深的情感
: 所以不能容忍對兔寶見死不救 甚至視為虐兔
: 然而我必須說 r大的行為只是出自於很多長輩會有的觀念
: 就是對寵物的生老病死聽天由命
長輩養的是家禽 是用來吃的 生老病死當然聽天由命
你養兔子是為了上桌煮來吃嗎??
: 飼主應該盡的義務的只有(1)給予適合生存的環境(2)有始有終
: 不是說這種觀念是好的應被宣揚 但也不能說它錯
: 至少對於寵物沒有強烈情感的人而言
: 這樣做已經可算是對牠的生命負責了
: 當然很多人會覺得 今天這樣對寵物以後就是這樣對周遭的人
: 事實上 寵物跟人本來就不能用這樣的類比 不管是哪種層面
: 尤其當每個人對"寵物"的定義不同時
: 不是說人就比動物高等 但是是不同物種是事實
這句話超瞎的呀 你不認為人比動物高等嗎??
「給你吃給你喝給你住 唉呀 我盡力了啦」
這是一種拖捨的心態???
我是覺得我比我家兔子高等沒錯
牠吃我的用我的住我的
就因為牠比較沒有能力照顧自己
所以我把牠帶回家了更要對牠負責
(明明就是畜牲男友買來的..負責的是我..淦....)
給牠吃給牠用給牠住 都是應該的 是我欠牠不是牠欠我
: 扣掉情感層面 人對人的同理心會比較重很正常
: 不過這就牽扯到以人為中心思考的正當性 這裡不討論
: 也許有人會說 阿既然沒感情就早點送人 不然和養殖業者有啥兩樣
: 就我的看法(1)今天兔寶是撿到的(2)r大曾嘗試送養但沒成功
: 如果r大真的像版友指責的沒良心 那當初就不會管兔寶死活
: 或是送不出去就直接丟了 哪會照顧到現在
: 至少他給了兔寶比起外面還算有保障的生活
: 同時他也表態過要送養 沒送成功才留下來(我得到的資訊是如此@@)
: 並且是有打算照顧到最後的(只是在判斷兔寶傷勢時太武斷而破功)
: 至少對於沒有很深情感的兔寶 就態度而言 私認為這樣已經很負責任了
放大絕 不爽不要養
沒有很深情感的話
當初幹嘛自告奮勇的接????
如果有一絲氣息快死了拿紙箱包一包丟去垃圾場對你而言叫做「已經很負責任了」
那可以有人告訴我
什麼叫真正的負責任底線嗎??
我們這些認為應該要送醫院的人 都是白痴錢太多沒地方花 對吧????
: 當然 我支持r大要負擔幫忙照顧兔寶的版友相關付出
: 也認為r大不適合再養寵物(如果沒有情感/更大的責任感)
: 只是我真的覺得版上有許多指責(和詛咒?)實在是過當了
: 當然大家對兔寶的心疼和不捨可以理解
: 但也許可以考慮一下沒那麼疼兔兔的人的出發點和立場ˊˋ||
還是要再說一次 沒那麼疼沒有要照顧沒有要付出愛
那就送人家 而不是丟棄「放死」!
不然就是背負一條性命!!
肩膀都不會重腳邊不會毛毛癢癢的嗎??
: 一點淺見orz
一篇廢文!
不爽不要看
(這句話是 對我自己講的 對~我犯賤 我把它看完了)
兔子的命不是命
再這樣下去哪天收紙箱的阿婆翻到各式各樣的屍體
我也只能說
嗯哼 不意外(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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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長年以來為怪病所苦,就是一看鉛字,
十分鐘之內就會突發性的陷入昏睡,這是一種絕症.....
而且每次一翻開書,看不到十行,就會原因不明地心悸、呼吸困難、四肢麻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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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外出取柴XD ψnorth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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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odoeyes:真的 還要害人這麼晚看到火氣這麼大.. 06/17 05:14
2F:推 YangSheep:不知道Killua7877有沒有養過寵物 就用他所說的 給予環 06/17 05:17
3F:→ YangSheep:境生存和有始有終就好了 科科 不必放太多感情 只是寵物 06/17 05:19
4F:→ YangSheep:又不是人 科科 真諷刺 拿石頭砸自己腳 06/17 05:19
5F:→ sairyu82:這真的是看過最誇張的例子.... 06/17 05:54
6F:→ sairyu82:7877的那篇觀念也很怪 養寵物可以養到沒感情.. 06/17 05:55
7F:推 hco:樓上我看成第7877偏orz 06/17 06:02
8F:推 sairyu82:抱歉 囧 我想說上面有ID 我就懶得打全名XDDD 06/17 10:33
9F:推 yamamoon:純推~好好照顧與愛護家裡的兔寶 因為這是我欠他們的~ 06/17 14:56
10F:→ yamamoon:養寵物有快樂也有辛酸 但我覺得我的辛苦是上輩子欠下的 06/17 14:57
11F:→ yamamoon:債 這輩子來還~ 06/17 14:57
12F:推 lovesanji:他根本是來亂的阿 應該沒養過寵物吧!?都養來吃的??? 06/18 14:35
13F:→ lovesanji:真的很令人厭惡耶!!!!回那什麼屁文阿 06/18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