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CAT (貓咪)
看板prozac
標題[問題] 請問服用藥物之後還能使用電腦作業嗎?
時間Sun Nov 23 15:52:38 2014
各位憂鬱症的版友大家好,
最近碰到司法問題。
法庭法官不願採信精神藥物減低個人清楚意識與操作電腦的行為。
本人並非藉由精神疾患逃脫罪嫌,業已坦承犯行。
然而法官認為服用立舒定與史蒂諾斯,
並不能做為操作電腦毫無清楚意識的論點。
是否能有板友幫忙,說明吃藥之後仍然可以操作電腦,並且減低個人清楚意識。
因為告訴人提起新台幣肆拾柒萬(NT470,000)的和解金額。被告本身無法負擔。
倘若板友願意幫忙是否可以來信,告知狀況,並有診斷證明服用相同藥物。
主要根據板友自身經驗,
還是可以做出一般常人在清楚意識的行為,
但是事後卻無法明確記憶。
真的十分需要版友幫忙。一切個資都將保密。
避免觸犯偽證罪,板友來信到我信箱必須皆為真實情況,並有處方籤證明。
在此還是懇請幫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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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5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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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hcysp: 感覺這種有司法的問題, 要舉證是不是找精神科醫師比較好? 11/23 17:11
2F:推 belt: 你找了律師和醫師嗎? 網路上蒐集的資料很難做為證據 11/23 17:39
請不起律師啊
3F:推 Lendormin: 到底是47萬還是4萬7你數字和國字打的不一樣耶 11/23 22:36
謝謝已經更改,對方喊價陸拾萬元整
4F:推 Shiaan: 請你的醫生幫忙吧 11/24 23:30
5F:推 oblivionall: 推應該要找醫生幫忙證明..而且我吃史蒂諾斯也真的會 11/25 14:05
6F:→ oblivionall: 有這樣的情況,所以應該可以找的到醫生做專家證人吧 11/25 14:06
一審法官說法是根本不相信 還說你就是要控制啊
聽完沒有崩潰,又不敢反駁,怕被視作藐視法官,或是犯後態度不好
嘆氣,哭著跑走。
※ 編輯: IAMACAT (1.164.40.2), 11/25/2014 15:04:15
7F:推 oblivionall: 因為我吃完史蒂諾斯不但會用手機聊天,而且絕對說真 11/26 11:47
8F:→ oblivionall: 心話..想知道我的秘密,那個時候來就對了..囧 11/26 11:48
9F:→ oblivionall: 至於法官,就是擺明了拒絕相信在他經驗以外的東西, 11/26 11:48
10F:→ oblivionall: 你可以先找找看醫學論文有沒有相關資料,另外跟你的 11/26 11:49
11F:→ oblivionall: 醫生說一下,申請傳喚他出庭作證。 11/26 11:50
12F:推 Astragali: 每個人服藥後的狀況不一樣 我覺得請醫生作證是最好的方 11/26 12:06
13F:→ Astragali: 法 11/26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