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eoJuliet (茱莉葉)
看板prozac
標題[問題] 兵役體檢問題
時間Wed Jan 18 23:15:32 2012
想請問一下
兵役體檢標準183條中
免役體位者: 精神官能症經治療一年以上(具有完整病歷記錄)仍持續呈現明顯症狀,
造成日常生活功能、社會功能及職掌功能之長期且顯著之減損者。即可免役。
這裡的治療一年以上 是過去曾經有治療一年以上的歷史就算嗎?
還是要持續到現在?
因為我今天拿病歷和診斷書回醫院去複檢
(不是自己申請的是第一次體檢時醫院要我拿病歷再回去一次)
我現在已經沒有在看醫生了 病歷約是2007~2008年的(強迫症)
我跟醫生說現在已經四年多沒有症狀
醫生問我最近有沒有過去的任何問題我也說完全沒有
醫生在給兵役單位的表上的"現在症狀"那一欄寫
"已無強迫症狀 但仍有焦慮性格"
然後在"妨礙兵役之處"那一欄寫
"無妨礙 (後面還有一些字我沒看到)"
最後醫生跟我說結果他不知道兵役科會怎麼判
所以我現在這樣的狀況應該最有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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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213.165
1F:推 nemies:被抓去當兵 01/18 23:44
2F:→ rex13:樓上正解 要持續到現在滿一年才行 01/19 00:02
3F:推 ktta:當兵 也許什麼都好了…至少我是這樣 但是兵當完就… 01/19 21:03
4F:推 nemies:我當兵什麼都不好了 01/20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