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wg (gs)
看板prozac
標題[資訊] 關於高考、普考、專技考試、公務員
時間Mon Feb 7 18:41:08 2011
我前陣子因為兵役體檢的問題在考慮要不要送出我的診斷證明書跟病歷
有查一些資料跟大家分享一下
在『公務人員體格檢查標準』法規規定:(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五條)
第 三 條 應考人體格檢查,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二、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
三、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一,或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九十分貝以上者。
四、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依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
「本法第三條所稱精神疾病,不包括反社會人格違常者。本法第三條所稱精神病,指器質
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病、情感性精神病、妄想病、其他非器質性精神病及源於兒童期之精
神病性疾病;所稱精神官能症,指歇斯底里症、焦慮症、憂鬱症、畏懼症及強迫症等。」
白話的說,法令將「精神疾病」定義為下列二種:
一、精神病
二、精神官能症
將「精神病」定義為下列六種:
一、器質性精神病
二、精神分裂病
三、情感性精神病
四、妄想病
五、其他非器質性精神病
六、源於兒童期之精神病性疾病
將「精神官能症」定義為下列五種:
一、歇斯底里症
二、焦慮症
三、憂鬱症
四、畏懼症
五、強迫症
據此,「憂鬱症」,為精神官能症,並非精神病。
至於精神病或精神官能症的診斷,屬檢查醫師的職權。
憂鬱症不是精神病
可以通過一般公務人員體檢
至於實際上得過精神病,政府查不查得出來或者說根本不會去查
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也不敢說我找到的資料完全正確,只是就我查到的資料跟網友分享
以上資料如果有錯麻煩網友說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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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64.109
1F:推 oppih:好重要,我也是前幾天才弄清楚這兩個東西,感謝s大 02/07 19:17
2F:→ oppih:據說是主官機關不為難,不去查,就沒事。但怕的就是他們去查 02/07 19:18
3F:→ oppih:查一查後”認定”你不適任,那就只好哭了Q_Q 02/07 19:19
4F:→ shawg:我前一陣子查了很多相關資料,我有看過有人被為難過 02/07 19:36
5F:推 oppih:其實憂鬱症也算是精神疾病裡那個「情感性精神疾患」 02/07 19:37
6F:→ shawg:但他好像是不知道因為得罪了誰,被第3人取得他的病歷 02/07 19:37
7F:→ oppih:至於會不會被為難……不懂XD 02/07 19:38
8F:→ shawg:拿去檢舉之類的,到是沒看過考上之後政府機關主動調查 02/07 19:38
9F:→ oppih:通常病歷是保密的吧?我也來po一篇關於病歷的文章。 02/07 19:38
10F:→ shawg:而因此無法擔任公務人員的 02/07 19:39
11F:→ shawg:我也覺得很奇怪為何會被第三人去得病歷 02/07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