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5736joe (逢坂良太)
看板politics
標題[請益] 香港學生因參加民主運動被學生嚴懲,希望
時間Sun Oct 4 00:34:18 2020
大家好,香港有一名學生名叫李國永(David Li),因為參加民主運動,而遭到學校用陳腐的校規嚴懲,勒令大家停課,我響應李同學的呼籲,希望連結不同的網民,一人一信向該校校長施壓,要求徹回懲罰,請大家響應。樣本信如下。
致台灣讀者:香港有學生,綽號Lunch哥,因為積極參加香港的民主運動,遭到學校報復
嚴懲。
而身為全香港最大的教師工會教協,又做沉默的幫兇。在Lunch哥李國永(David Li)行
使他應有的自由和權利時,遭到學校停課報復,但是該校的教協會員和教協本身都沒有出
聲為李同學仗義執言,令人失望。這也證明了教協心目中的民主自由只容得下投票民主,
記得奧威爾在《動物農莊》中曾言:「人人皆平等,有些人更加平等」。在教協心目中,
只有老師的權益和投票權利才是命貴不可言,但是學生的自由和權利受學校侵犯,教協就
視若無睹——這種只追求投票民主而非在生活所有層面落實民主,實在令人懷疑黃絲和教
協的民主水平是否很低劣。啟敢呼籲大家一人一信,向燕京書院的校長施壓,要求他/她
不要懲罰一個憂國憂民的好學生。
學校電郵:
[email protected]
敬啟者:
我是普通市民XXX,特意寫信表揚貴校學生李國永(David Li),並嚴重譴責貴校無理嚴懲
李同學停課。
貴校嚴懲的李同學,他的行為完全合符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賦予香港人有政治自由和人
權,李同學只是行使憲法的權利在不同地方進行和平請願或閱讀蘋果日報,沒有暴力行為
。貴校若果嚴懲李同學,法理上說不過去,根據一般法理精神,若果校規和憲法抵觸,校
規當屬無效。本人擔心貴校若一意孤行嚴懲李同學,會招致司法覆核,覆核貴校校規是否
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本人擔憂貴校可能會敗訴而損失一大筆訟費,希望貴校不要作出愚
蠢的舉動。
另外,根據普通法精神,法律沒有禁止的事項都可以做,請問貴校是依據哪一條校規將李
同學停課?若果只是任意濫用自由裁量權懲罰李同學,只是立下一個壞榜樣,對於香港的
法治教育有極壞的影響。貴校濫用權力,亦喪失道德權威去教育學生守法,只會讓學生認
為誰有權力誰作主,不利德育。
加上,傳統中國文化都提倡讀書人能夠關心時事和家國,明末有東林黨人寫下「風聲、雨
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李同學以這樣的年紀就明白
這樣的道理,實屬難得。他知道香港現在的問題在於沒有雙普選和警察濫權,因此作出英
勇的行為力抗惡勢力,恐怕甘地、馬丁路德金年紀尚輕時也不能做到。在國外,學生參加
社會運動往往會受到學校表揚,貴校若要國際化,請仿效之。
李同學身穿校服行動,而遭貴校嚴懲,亦屬荒謬可笑。首先是學校用獨裁的權力強迫所有
學生都要穿校服上課,若因為學生做出合乎法律的行為而對其嚴懲,這是學校蓄意陷學生
於不義——因為學生不能選擇自己的服裝。
若果貴校想學生的行為和貴校劃清界線,應該廢除強迫所有學生上學都要穿校服的規定,
這樣李同學就可以穿便服行動。而且李同學的行為全部合法,學校沒有理由懲罰。若果學
校真的是政治中立,應該不問學生的政治立場,基本法賦予所有人政治自由,校規若因政
見問題懲罰學生就違反基本法,有引起司法覆核的憂患。
而且,一般而言,因為有損一個機構的信譽而對該成員作出懲罰的例子,通常是因為該成
員違反普世價值,最後得到懲罰。李同學的行為是爭取民主自由,完全符合普世價值,貴
校沒有道德高地去嚴懲李同學。
嚴重要求貴校撤回對李同學的處分。
此致
燕京書院校長
XXX 謹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74.6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olitics/M.1601742860.A.E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