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對人權之兩點我見
時間Wed Jan 2 15:07:06 2013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DSNT:如果死刑不能完全補償受害者家屬是一個要停 122.146.248.30 01/02 10:03
: → DSNT:止的理由的話,你提廢死出來自打嘴巴幹嘛? 122.146.248.30 01/02 10:04
: 推 DSNT:另外受害者家屬很難被說服就不去做了就在唉 122.146.248.30 01/02 10:07
: 國家刑罰設立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補償被害者家屬的損失的
: 被害者家屬損失自有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和犯罪補償金規定加以填補
: 把國家刑罰當作是填補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 第一是搞錯制裁主體,有權請求制裁的國家不是被害者家屬
: 第二是混淆了民事補償與刑事懲罰的區別
: 第三是將遠古的社會的復仇主義與現代國家刑罰權的預防矯治隔離目的混為一談
: 想想看如果國家發動刑罰的目的只是為了補償被害人家屬
: 那為麼不是以姦還姦、以盜還道、以砍還砍?
: 而獨獨在死刑上主張以命償命?
: 足見這種殺人償命的說法在體系上顯然不合邏輯
: 且與現代刑罰的目的在預防矯治與隔離罪犯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我傾向於廢除死刑的理由,屬於hifree兄的這派說法,但是我相關的知識沒有這麼
豐富,沒辦法形成hifree兄這樣完整的論詞。
我只是比較素樸地覺得,不管是復仇論或者補償這類的說法,在論證上有個很大的
漏洞,就是為什麼一個人或者國家會擁有殺人(兇手)的權力?如果說我因為我親人
遭到殺害,我就因此擁有殺死兇手的「特權」、獲得報復的正當性,這對我來說是很
怪的說詞,感覺上好像是我因為身邊的不幸事故而得到了某種其他方式得不到的「好
處」,不是嗎?
我很希望將論證推向「國家沒有任何權力剝奪國民的生命」這樣的主張,但坦白說
在此我猶豫不決了。因為我知道實際上國家是有這樣的「權力」。
之前士林文林苑的事件中,就出現「國家沒有任何權力侵佔國民的財產」這樣的論
證邏輯,可是我們知道這樣的說法是無效的。國家確實會侵佔國民的財產,至少抽稅
就是一種強制取得財產的形式。和社會契約說中「人民讓渡權力給國家」的說法不同
的地方是,國家確實擁有許多凌駕個人之上的權力,在民主體制中它唯一受到的限制
是法律,它必須依法執行這些恐怖的力量。但是「限制」與「廢止」是兩個截然不同
的領域,這是我還不能處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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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94.188
1F:推 CrazyMarc:憲法學者會跟你講權利還有高低之分,而220.137.162.196 01/02 15:09
2F:→ CrazyMarc:生命是基本權絕對的核心,不能徹底剝奪220.137.162.196 01/02 15:10
3F:推 a96932000:我任何只要國家擁有宣戰或開戰的權力 140.123.110.86 01/02 15:12
4F:→ a96932000:他就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140.123.110.86 01/02 15:13
5F:→ hifree:所以殺人犯違法,國家也必須跟著違法? 59.120.39.93 01/02 15:17
6F:→ hifree:這什麼邏輯?和殺人犯罪同樣的一件事,並不會 59.120.39.93 01/02 15:17
7F:→ hifree:讓你變得更正義! 59.120.39.93 01/02 15:18
8F:→ CrazyMarc:正義只不過是一種語言定義而已220.137.162.196 01/02 15:19
9F:→ hifree:另外依據犯罪學大師貝卡利亞的見解,生命權 59.120.39.93 01/02 15:19
10F:推 downtoearth:正義沒有"更"這個觀念 只有相對 183.63.21.51 01/02 15:19
11F:→ hifree:是不可讓渡的,這有違社會契約論的本質,所以 59.120.39.93 01/02 15:20
12F:→ hifree:國家當然沒有剝奪人民生命權的權力 59.120.39.93 01/02 15:20
13F:→ downtoearth:兔子的死是獅子的正義 但可能是小女孩 183.63.21.51 01/02 15:20
14F:→ downtoearth:的眼淚 183.63.21.51 01/02 15:20
15F:→ downtoearth:不管學者的見解如何 法學理論如何 183.63.21.51 01/02 15:21
16F:→ downtoearth:"人民還想要"這個點 都是繞不過去的 183.63.21.51 01/02 15:21
17F:推 CrazyMarc:又要出動Holmes大法官的大絕了嗎? XD220.137.162.196 01/02 15:22
18F:→ a96932000:舉個誇張的例子,即使台灣發生內戰~ 140.123.110.86 01/02 15:22
19F:→ downtoearth:對想要的那一方,可能死刑是正義 183.63.21.51 01/02 15:22
20F:→ downtoearth:對不想要的那一方 可能廢死是正義 183.63.21.51 01/02 15:23
21F:→ CrazyMarc:The law of life, not logic220.137.162.196 01/02 15:23
22F:→ CrazyMarc:But the experience220.137.162.196 01/02 15:23
23F:→ a96932000:國家還是沒有剝奪人民生命的權力嗎? 140.123.110.86 01/02 15:23
24F:→ downtoearth:當這個國家的人民覺得國家有 那就有了 183.63.21.51 01/02 15:24
25F:→ CrazyMarc:如果廢死運動的主流仍然是國家、人民、220.137.162.196 01/02 15:25
26F:→ CrazyMarc:生命、人權、法理論、邏輯,那就真的要220.137.162.196 01/02 15:25
27F:→ downtoearth:死刑存廢我個人沒有意見 可是我對 183.63.21.51 01/02 15:25
28F:→ CrazyMarc:繼續廢死100年了(也許不止)220.137.162.196 01/02 15:26
29F:→ downtoearth:贊成廢死的這ㄧ方 在闡述自己想法的方 183.63.21.51 01/02 15:26
30F:→ hifree:你都說內戰了,還要談什麼國家不國家的? 59.120.39.93 01/02 15:26
31F:→ CrazyMarc:不去扭轉群眾的社會經驗,廢死不可能220.137.162.196 01/02 15:26
32F:→ hifree:當然是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59.120.39.93 01/02 15:26
33F:→ downtoearth:式有意見... 現在的時空背景就是 183.63.21.51 01/02 15:27
34F:→ hifree:你有見過蔣介石或毛澤東為他所犯下的罪刑負 59.120.39.93 01/02 15:27
35F:→ downtoearth:都還想要死刑 然後贊成廢除的跳出來 183.63.21.51 01/02 15:27
36F:→ hifree:責嗎? 59.120.39.93 01/02 15:27
37F:→ downtoearth:說你們都是錯的(看吧 又來了) 183.63.21.51 01/02 15:27
38F:→ downtoearth:這對於 自己理念的推廣 沒有好處 183.63.21.51 01/02 15:28
39F:→ downtoearth:只有壞處 183.63.21.51 01/02 15:28
40F:→ CrazyMarc:其實問題是:他們有「犯罪」嗎? XD220.137.162.196 01/02 15:28
41F:→ downtoearth:明明都是聰明人 偏偏挑笨的方法做事 183.63.21.51 01/02 15:28
42F:→ downtoearth:在我看來 這純粹只是為了吵架 183.63.21.51 01/02 15:29
43F:→ downtoearth:而不是為了推廣自己的想法 183.63.21.51 01/02 15:29
44F:→ a96932000:只要內戰一發生,在還沒結束之前他們都 140.123.110.86 01/02 15:30
45F:→ downtoearth:這吵架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說服別人贊成 183.63.21.51 01/02 15:30
46F:→ a96932000:還是國民啊~要不然怎麼稱作"內戰" 140.123.110.86 01/02 15:30
47F:推 CrazyMarc:吵架是彰顯自己主體性的好方法(笑)220.137.162.196 01/02 15:30
48F:→ downtoearth:而是為了表現:我懂得這麼多 183.63.21.51 01/02 15:30
49F:→ downtoearth:台灣太多吵架了 183.63.21.51 01/02 15:30
50F:→ downtoearth:吵架從來都解決不了問題 183.63.21.51 01/02 15:31
51F:→ downtoearth:討論才有可能解決問題 183.63.21.51 01/02 15:31
52F:推 CrazyMarc:解決問題是目的嗎???220.137.162.196 01/02 15:35
53F:推 downtoearth:那你們慢吵 183.63.21.51 01/02 15:37
54F:推 CrazyMarc:我沒想吵啊 XD 你看我有烙理論嗎?220.137.162.196 01/02 15:44
55F:→ CrazyMarc:我可是很務實的220.137.162.196 01/02 15:44
56F:推 DSNT:有人為了講贏,偷偷修改文章改掉自己說過的 122.146.248.30 01/02 15:48
57F:→ DSNT:就算了,還好意思打?裝不知道人家在說啥勒 122.146.248.30 01/02 15:53
58F:→ DSNT:連替自己說過的話負責都不敢,倒夸談正義? 122.146.248.30 01/02 15:55
59F:→ PlasmidDNA:"依據犯罪學大師貝卡利亞的見解"?喔喔, 140.109.57.12 01/02 16:16
60F:→ PlasmidDNA:我看到真理了嗎?XD 140.109.57.12 01/02 16:16
61F:→ supa64:哇靠.............拿那各根本是被利用的士111.249.196.215 01/02 17:06
62F:→ supa64:林怨來說嘴這各...........111.249.196.215 01/02 17:06
63F:→ DSNT:其實第二段,正因為不願意讓「個人」有這種權 118.171.245.31 01/02 19:33
64F:→ DSNT:利,又為了要維持社會秩序,所以由國家來執行 118.171.245.31 01/02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