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power (黑暗之心)
看板politics
標題[討論] 死囚器官捐贈問題
時間Tue Jan 1 16:42:01 2013
討論廢死議題我想大家已接近疲軟,
小弟想另開新議題和大家討論一下,
這是在廢死議題中一項,已就是死囚器官捐贈的爭議
基本上,主要反對死囚器官捐贈的國際宣言,
除了伊期坦堡宣言外,另一個就是世界醫師會
2000年及2006年修正的「人類器官捐贈和移植宣言」中
第F項「有關器官捐贈自由與充分知情的決定」中第4點明白表示
因為囚犯很難是自願捐贈或出自於威脅,所以不得做為移植之用
。除非是捐贈給近親。
該宣言直接斷定囚犯的不平等立場,進而認定其捐贈意願都非自願的。
當然上述的論定都稍嫌武斷,所以小弟也找了幾個反對器官捐贈的說法
讓大家瞭解並討論。
經小弟整理,主要反對器官捐贈的論點可分下列3個方向:
1.引誘或脅迫死囚捐贈:如上面人類器官捐贈和移植宣言所說,
囚犯因為立於不平等地位,所以很難達到所謂完全出於自由意願
或是免除脅迫、引誘的立場而決定器官捐贈,因此應一律反對。
有關這一點,小弟必須說明一下,出於脅迫或非知情同意部份
大家都可以輕鬆理解,但「引誘」可能大家不太瞭解,
基本上如根據廢死聯盟的說法,「引誘」是種強宣稱,也就是說
連「勸說」也是不可以的,林欣怡:「任何人暗示、
勸說死刑犯捐贈器官都不恰當。」
若是弱宣稱則是有人提供金錢誘因引誘犯人器捐等。
強宣稱,小弟不太想討論,因為小弟不知道跟死囚問一下你要不要器官捐贈
算不算是「勸說」的範圍。
弱宣稱,則十分需要討論,不過限於篇幅所限,還請高手賜教吧,
容得小弟偷點懶。
2.腦死判定問題:簡單來說,有人認為現在執行死刑過程中,無法充分判定腦死
,所以會給實際尚未腦死的犯人帶來極大痛苦。
這個論述,是小弟覺得最沒有用論述,假使腦死判定有疑義、現場設備不足等
皆是可以克服的。如果不能克服的話,那小弟真不知道現在醫院是如何
進行器官移植的。
另外,補充一點,現在關於死囚器捐的報導中,
有一篇「死透了沒?死刑犯器官捐贈的兩難」
找了臺大醫院麻醉部主任范守仁討論死囚腦死判定問題
看起來很權威,但是詳觀內文,卻是范醫師說話23年前往事
不過,有一點必須說清的是,現行死刑執行過程,的確沒有充分時間讓醫師
判定腦死。因此執行死刑規則與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衝突,
需經過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及相關設備環境後,才能免除爭議。
3.感染問題:犯人自身感染或是監所環境不良,感染病菌。
這是目前惟一較能說我的論述,但也似乎可以藉由環境改善
等方式加以克服。
以上,還望版上諸君發表高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7.49.166
1F:推 a96932000:其實第一點勸說的部份.跟一般人持有器捐 114.35.165.32 01/01 16:48
2F:→ a96932000:卡的差別是? 114.35.165.32 01/01 16:48
3F:→ a96932000:提供金錢等等..會引發更多問題,所以還是 114.35.165.32 01/01 16:50
4F:→ a96932000:不洽當 114.35.165.32 01/01 16:50
5F:→ onlypower:這句話是從蘋果報導中引用的,我想也許 111.67.49.166 01/01 16:52
6F:→ onlypower:我可以用最大寬容來解讀是,媒體僅是 111.67.49.166 01/01 16:52
7F:→ onlypower:斷章取義,而非廢死聯盟林欣怡的原話。 111.67.49.166 01/01 16:52
8F:→ onlypower:所以我才不太想討論。 111.67.49.166 01/01 16:53
9F:推 a96932000:因為我覺得最重點應該會是勸說得部份 114.35.165.32 01/01 16:57
10F:→ a96932000:畢竟利誘的話本身問題很大.... 114.35.165.32 01/01 16:57
11F:→ a96932000:先不論死刑犯的部份,一般狀況下的器官 114.35.165.32 01/01 16:59
12F:→ a96932000:交易本來就是問題重重,就目前來說除了 114.35.165.32 01/01 16:59
13F:→ a96932000:嚴禁之外應該很難有二解 114.35.165.32 01/01 16:59
14F:→ a96932000:而至於勸說得部份,我先分種狀況,一種是 114.35.165.32 01/01 17:00
15F:→ a96932000:什麼都不說,單純拿張器捐同意書給犯人填 114.35.165.32 01/01 17:01
16F:→ a96932000:是否決定全由犯人來,另一種就是透過類 114.35.165.32 01/01 17:01
17F:→ a96932000:似宗教的方式向您勸說捐器官有多好多好 114.35.165.32 01/01 17:02
18F:→ a96932000:第一種我個人覺得完全沒問題,第二種則是 114.35.165.32 01/01 17:02
19F:→ a96932000:問題頗大.... 114.35.165.32 01/01 17:02
20F:→ a96932000:畢竟一般人器捐可以有優先移植順位的 114.35.165.32 01/01 17:05
21F:→ a96932000:實際利益,但是死刑犯除了能幫助到別人 114.35.165.32 01/01 17:05
22F:→ a96932000:或罪孽會輕一點這種較虛擬的好處之外, 114.35.165.32 01/01 17:06
23F:→ a96932000:基本上沒有實際上的利益....... 114.35.165.32 01/01 17:07
24F:推 a96932000:所以若是遇到強烈點的"勸說"那問題真的 114.35.165.32 01/01 17:09
25F:→ a96932000:有點大~ 114.35.165.32 01/01 17:10
26F:→ onlypower:a大所說宗教式勸說,小弟還真沒想到, 111.67.49.166 01/01 17:12
27F:→ onlypower:也許是因為這種勸說通常會引來我的反感 111.67.49.166 01/01 17:12
28F:→ onlypower:所以我下意識直接排除了吧XD 111.67.49.166 01/01 17:13
29F:→ onlypower:不過還請a大說明一下,a大是認為在 111.67.49.166 01/01 17:14
30F:→ onlypower:宗教式勸說而同意器官,但除了虛擬利益 111.67.49.166 01/01 17:14
31F:→ onlypower:之外,沒有實質利益,而有「詐欺」或是 111.67.49.166 01/01 17:15
32F:→ onlypower:「無實質獲益」的意思嗎? 111.67.49.166 01/01 17:15
33F:→ onlypower:因為如果討論到實質獲益部份,我傾向 111.67.49.166 01/01 17:16
34F:→ onlypower:認為這是利誘,而非單純勸說。 111.67.49.166 01/01 17:17
35F:→ monopoliest:你這個標準不好斷定。比如說假設有個140.128.194.195 01/01 17:18
36F:→ monopoliest:捐器官教派好了,這個教派的教義認為140.128.194.195 01/01 17:18
37F:→ monopoliest:每個人罪孽深重,除非拯救他人外必然140.128.194.195 01/01 17:19
38F:→ monopoliest:墮落地獄,捐贈器官是最佳救人途徑(140.128.194.195 01/01 17:19
39F:→ monopoliest:救贖)的話,這又算什麼呢?140.128.194.195 01/01 17:19
40F:→ onlypower:不知道m大所說標準是否指小弟? 111.67.49.166 01/01 17:20
41F:→ onlypower:事實上,我對於宗教式議題免疫,所以 111.67.49.166 01/01 17:21
42F:→ a96932000:宗教式勸說指是形容詞,並不是真的指什麼 114.35.165.32 01/01 17:21
43F:→ a96932000:宗教XD 114.35.165.32 01/01 17:21
44F:→ onlypower:惟一能打動我的只有現世利益和救人可能 111.67.49.166 01/01 17:21
45F:→ onlypower:性而已。 111.67.49.166 01/01 17:21
46F:→ a96932000:因為有些利益雖然是實際的,但就世俗的 114.35.165.32 01/01 17:22
47F:→ a96932000:眼光來看不一定像金錢一樣有負面觀感 114.35.165.32 01/01 17:22
48F:→ a96932000:因為虛擬利益真的只有當事人在能感受的 114.35.165.32 01/01 17:23
49F:→ a96932000:到,但是若是他人用虛擬利益來勸說器捐 114.35.165.32 01/01 17:24
50F:→ a96932000:對我個人來說不太洽當... 114.35.165.32 01/01 17:24
51F:推 solsol:叫死刑犯簽器捐的時候,找一個廢死人員當代 14.222.32.233 01/01 19:58
52F:→ solsol:理人,代理人可隨時簽拒絕器捐 14.222.32.233 01/01 19:58
53F:→ onlypower:何必找廢死人員?找死刑犯家屬不是會更 111.67.49.166 01/01 21:28
54F:→ onlypower:好嗎? 111.67.49.166 01/01 21:29
55F:→ onlypower:不過s大的建議或許可以參考,也就是即使 111.67.49.166 01/01 21:29
56F:→ onlypower:死囚已簽訂器捐,但最後一刻仍保留家屬 111.67.49.166 01/01 21:30
57F:→ onlypower:決定權。 111.67.49.166 01/01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