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jsfkira (ijsfkira)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對人權之兩點我見
時間Sun Dec 30 18:00:17 2012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ijsfkira:當然會誤判 但死刑的誤判是不可回復性的 58.114.218.6 12/30 16:50
: → ijsfkira:這就好像是集體用公權力這種飄渺的東西來 58.114.218.6 12/30 16:50
: → ijsfkira:殺死一個人 於是我們正常人就不會罪惡感 58.114.218.6 12/30 16:51
: → ijsfkira:不 我只想說 如果大方承認死刑可能會殺到 58.114.218.6 12/30 16:53
: → ijsfkira:無辜的人 這是本質問題 並意識到這一點 58.114.218.6 12/30 16:53
: 同樣的,開車可能會撞死人,造成不可回復性的結果,所以就不該開車嗎?
: 你的討論方式離什麼「本質問題」太遙遠了,如果真的要談廢死問題的話,應該是
: 建立在「即使沒有任何疑義且徹底不存在誤判可能性的案例上,死刑仍不應該執行」
: 這樣的強命題上才有意義,很不幸我認為你根本沒有做到這一點。
: 拿可能性或者不確定性來做文章事實上是一種刻意的混淆,一張彩券可能中獎不代
: 表這張彩券就是那張中了獎的彩券,死刑可能誤判不代表將要執行的這件死刑是一個
: 誤判的案例。拿一張「可能」會中上億頭彩的彩券要以上億的價格賣出,只有白癡才
: 會去買;同樣的,拿一個「可能誤判」的理由來要說服別人支持廢除死刑,一樣是軟
: 弱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 別拿啥生命無價的理由來替自己的無力論證開脫,會拿這種理由出來的人,根本沒
: 有真正思考過生命的重量。
monopoliest先進 無論立場為何 一直以來我對您的學養和文章多半是很佩服的
我認為您說的那個命題:
「即使沒有任何疑義且徹底不存在誤判可能性的案例上,死刑仍不應該執行」
是一個過強的命題 只存在於思想討論的命題
而就我個人而言 我認為這個命題是無解的 是個價值判斷和意識型態的差別
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如此該不該執行死刑
但對我來說 我看到的是 有些人對於"判定真相"有太樂觀的想像
我自己是做物理的 這個世界其實是個連本質上根本就連"電子走甚麼軌跡都不知道"的世界
而並非資訊不足無法確定 而是再精準的實驗都無法確定
並不是一個能用一般人古典物理的日常經驗就能理解的世界
我甚至覺得物理上而言 其實可以構造出根本就無法指出犯人(而非資訊不足)的殺人實驗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覺得
精準和客觀的證據一定不會在荒謬的情境下全部指向錯誤的犯人
我知道我可能太過於跳越了 您可能有更多可以酸的地方
但再怎樣有邏輯的有效論證 如果對於我們的世界根本就不理解
那麼在我看來 又要怎麼證成其結果為真呢?
當然這不是死刑獨有的問題 但對我來說 從頭到尾我說的就是:
那些一方面支持死刑 一方面駁斥誤判本身不是問題 或是討論死刑時不該思考這問題
我覺得一點都不能說服我
與其如此 乾脆大方承認說就是覺得有死刑的確比較有效
或至少比較心安或爽快 我還比較能尊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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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8.6
※ 編輯: ijsfkira 來自: 58.114.218.6 (12/30 18:01)
1F:推 iambluepig:誤判本身本來就不是問題! 61.57.97.233 12/30 18:10
2F:→ iambluepig:其二~當有人承認死刑比較有效時! 61.57.97.233 12/30 18:10
3F:→ iambluepig:廢死不也提出很多言論來反對嗎? 61.57.97.233 12/30 18:11
4F:→ iambluepig:所以說根本不在於說不說服... 61.57.97.233 12/30 18:11
5F:→ ijsfkira:那是別人廢死的理由 不是我的 58.114.218.6 12/30 18:14
6F:→ ijsfkira:不要把偏向廢死的人全當成廢死聯盟那邊的 58.114.218.6 12/30 18:15
7F:→ ijsfkira:我不知道死刑有沒有比較有效 但廢死聯盟 58.114.218.6 12/30 18:15
8F:→ ijsfkira:給出沒有比較有效的論述 我覺得也有謬誤 58.114.218.6 12/30 18:15
9F:→ onlypower:科倫拜校園槍擊事件,不知道對ijsfkira 111.67.58.227 12/30 18:18
10F:→ onlypower:大來說,是不是可以當做十分確信罪行 111.67.58.227 12/30 18:18
11F:→ ijsfkira:當然是的 58.114.218.6 12/30 18:18
12F:→ onlypower:是的,那麼如果證據力要求到這麼強才可 111.67.58.227 12/30 18:19
13F:→ onlypower:以判決死刑的話,那麼就會回到你所說 111.67.58.227 12/30 18:19
14F:→ onlypower:最終是價值觀和意識型態的差異 111.67.58.227 12/30 18:20
15F:→ onlypower:中間觀於物理和量子力學測不測的事件 111.67.58.227 12/30 18:20
16F:→ onlypower:如你所說,離題太遠了。 111.67.58.227 12/30 18:21
17F:→ onlypower:對於判決一事,我認為要十分嚴謹,不管 111.67.58.227 12/30 18:21
18F:→ ijsfkira:恩 這只是指明我個人的世界觀 58.114.218.6 12/30 18:22
19F:→ onlypower:廢不廢死都是一樣。但是單純認為廢死之 111.67.58.227 12/30 18:22
20F:→ onlypower:後,不做任何配套和司法改革,認為時間 111.67.58.227 12/30 18:22
21F:→ ijsfkira:(BTW 我也不覺得未來物理學家就不可能在 58.114.218.6 12/30 18:22
22F:→ onlypower:自然會給冤獄沉冤昭雪,這是我無法理解 111.67.58.227 12/30 18:22
23F:→ ijsfkira:日常生活實現XD) 58.114.218.6 12/30 18:23
24F:→ onlypower:的地方。 111.67.58.227 12/30 18:23
25F:→ onlypower:因此,我和ijsfkira大的意見差異 111.67.58.227 12/30 18:23
26F:→ onlypower:主要還是在意識型態的差異而已,也就是 111.67.58.227 12/30 18:23
27F:→ onlypower:對於100%肯定為真兇的犯人,處以何種刑 111.67.58.227 12/30 18:24
28F:→ onlypower:罰的差異,而不是冤獄問題。 111.67.58.227 12/30 18:25
29F:→ onlypower:這就是M大所指出的問題所在。 111.67.58.227 12/30 18:25
30F:推 iambluepig:單就IJ大的問題~私心認為這不止是廢死! 61.57.97.233 12/30 18:25
31F:→ iambluepig:已經要動搖整個體系! 61.57.97.233 12/30 18:26
32F:→ iambluepig:沒有辦法精準驗證!那從最小的偷竊! 61.57.97.233 12/30 18:26
33F:→ iambluepig:到最大的死刑都該一律適用! 61.57.97.233 12/30 18:26
34F:→ iambluepig:法律在完全的前提下根本就該被廢止! 61.57.97.233 12/30 18:27
35F:→ PlasmidDNA:天才,我們可是在牛頓力學的環境下生活, 123.110.164.44 12/30 18:28
36F:→ PlasmidDNA:怎麼是在拿電子層次來看法律? 123.110.164.44 12/30 18:29
37F:→ ijsfkira:法律難道不應該考慮真實世界的各種可能嗎 58.114.218.6 12/30 18:30
38F:→ ijsfkira:還是你個人覺得有些可能就是該人為的抹除 58.114.218.6 12/30 18:31
39F:推 iambluepig:所以後續有賠償問題啊! 61.57.97.233 12/30 18:31
40F:→ ijsfkira:當然我也認同o大最後的結論 58.114.218.6 12/30 18:31
41F:→ iambluepig:法律不完美!所以需要很多輔助! 61.57.97.233 12/30 18:32
42F:→ iambluepig:如果回到閣下的言論! 61.57.97.233 12/30 18:32
43F:→ iambluepig:法律根本就不該有! 61.57.97.233 12/30 18:32
44F:→ valepiy:誰說不該有法律? 又紮個稻草人打 220.229.70.82 12/30 19:14
45F:→ iambluepig:因為他說的!\需要精準! 61.57.97.233 12/30 19:15
46F:→ valepiy:我沒看到他這樣說 哪篇文章? 220.229.70.82 12/30 19:32
47F:→ iambluepig:就這一篇啊... 61.57.97.233 12/30 19:33
48F:推 serpentine:大家都知道牛頓力學不是絕對的118.167.196.155 12/30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