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iseb (hi)
看板politics
標題[問題] 台北市政府到底能不能聲請釋憲?
時間Wed Sep 12 13:43:55 2012
有人說文林苑事件
台北市政府無權直接聲請釋憲 須透過上級單位
但又有人說 之前台北市有針對健保抗繳聲請過
請問是這真嗎?
這兩種的差別在哪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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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14.6
1F:推 houkoferng:因為對象不同 59.124.81.45 09/12 13:57
怎麼樣的不同呢?
※ 編輯: hariseb 來自: 111.251.114.6 (09/12 13:59)
2F:推 Yenfu35:若案情合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122.116.25.235 09/12 14:46
3F:→ Yenfu35:臺北市政府可以聲請釋憲。釋字553就是了。 122.116.25.235 09/12 14:48
4F:→ Yenfu35:另建議轉貼本文至LAW板。 122.116.25.235 09/12 14:49
※ hariseb:轉錄至看板 LAW 09/13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