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給我公投!
時間Tue Jan 3 22:56:35 2012
※ 引述《vaportrail (似曾相識燕歸來)》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人民可能不是,但你是
: ^^^^^^^^^^^^^^^^^^^^^^^^
: HowChu (好球)網友,你指稱我是白癡及健忘症患者,
: 這是人身攻擊。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21/today-fo1.htm
: : 馬:和平協議須公投 沒過不會簽
: : 講話可以這樣故意切掉後面嗎
: ^^^^^^^^^^^^^^^^^^^^^^^^^^^^
: 講話可以這樣故意斷章取義嗎?
: 如果你看完全文就應該了解
: 我知道:
: 1.馬總統主張兩岸協議須經公投(系列文中重覆這句話N次了,為什麼你可以忽略每一句)
不是把第一篇砍掉,就可以當作沒這件事了
看看你原文:
「才不過幾個月之前的事就以為大家都會忘記,所以可以肆無忌憚隨便說謊了嗎?
之前國民黨拋出兩岸協議議題時,民進黨怎麼說的?
蔡英文他們主張要經人民公投,要求修公投法,
結果國民黨馬上縮回去了。」
你有提到馬英九的全文嗎?只提前面的和平協議
後面的公投怎麼不提
: 2.馬總統兩岸協議中的公投主張一度消失,
: 消失的時點剛好在中共反對及蔡英文順勢要求修法後。
因為被和平協議就是投降協議,跟反對修公投法就是反公投掩蓋了
: 3.國民黨版本的兩岸協議中的公投部分消失後,報導媒體及國民黨本身都若無其事。
不是沒有天天講就是消失了
接下來就是淪為和平協議是不是投降協議
以及反對修公投法是不是反公投的口水戰了
: 所以我主張至少應專案通過兩岸協議的公投,
: 修法保證「兩岸協議須經公投」
: 理由一:馬總統及國民黨的公投主張會在「有需要時」消失得好像從未講過一樣,
: 我不信任一個能隨時消失而無法律保證的主張。
: 法律不會憑空消失,但國民黨版本兩岸協議的公投主張已經用發生過的事實證明:
: 它就是會消失!而且消失後,報導媒體及國民黨還表演出從來沒這回事的模樣。
如上,淹沒於口水中不等於消失
: 理由二:在現行法制下,兩岸政治協議如同經濟協議ECFA一般,
: 不需要公投即可生效。
: 理由三:「兩岸協議須經公投」是馬總統及國民黨的主張,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21/today-fo1.htm
馬:和平協議須公投 沒過不會簽
跟「兩岸協議須經公投」是馬總統及國民黨的主張
可以不要偷換字眼嗎
: 要求修法保證「兩岸協議須經公投」,只不過是要求將政策主張落實在法制上,
: 現在民主國家都要依法行政,隨便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還一一立法執行,
: 如果抽根煙都要立法管,那兩岸協議須經公投就更沒有理由不修法,
: 國民黨立院總不能說他們立法只管民生小事,不管政治大事吧?
: 把現行的法制:兩岸和平協議不需經公投,修正為「兩岸協議須經公投」,
: 在法制層面上落實國民黨的政策主張,
: 這對國民黨有三大好處:
: 好處一:能重新讓人相信這個曾經消失的公投主張
: 好處二:增加國民黨主張的說服力
: 好處三:打擊民進黨的可信力
馬英九上任後半年一次江陳會
你不嫌半年公投一次耗時耗錢嗎
: : http://ppt.cc/RPVD
: : 藍封殺修公投法 綠批馬拋假議題
: : 封殺公投法跟「講到公投就縮回去」是一樣意思嗎
: 請檢視2011年10月間的報紙,
: 國民黨的兩岸和平協議政策中曾經有過公投主張,
: 府:公投過 才推兩岸和平協議
: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1020000775&cid=1206
: 國民黨重申兩岸和平協議沒有時間表 公投不過不會推
: http://www.nownews.com/2011/10/27/301-2752593.htm#ixzz1iN1ragWq
: 到後來在中共批評及民進黨順勢要求修法後,
: 國民黨兩岸協議中公投不過就不推動的保證卻消失了
: 先不論消失的原因是否包括中共反對,
: 先來檢視國民黨原先的主張,
: 裡面確實有:「未來若要推動此一公投,將由立法院院會通過公投提案,交付公投;
: 若是公投未過,就不會推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
: 在國民黨原先的兩岸和平協議主張中確實包含公投修法,
「將由立法院院會通過公投提案,交付公投」那邊「包含公投修法」
講話可以這樣亂掰嗎,公投法16條規定:
「立法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
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
投票。」
新聞說的「將由立法院院會通過公投提案,交付公投」是在說這個
而不是啥「包含公投修法」
: 但這個主張後來並未執行立法程序,卻仍然主張要談兩岸和平協議,
: 不是說好公投過才推兩岸和平協議嗎?
: 在公投都沒修法,根本連過都沒得過的現狀下,力推和平協議,
: 我認為這是一種欺騙。
: 國民黨在立院占3/4絕對多數的席次,不能以民進黨杯葛作為藉口敷衍人民,
: 即使不願通過民進黨版本的公投法案,也應該要已經準備好自己版本的公投法案,
: 原因無他,公投提案修法是國民黨自己的主張,這是國民黨該準備的法案,
: 所以不應該也不可以用別的政黨沒準備一個好公投案來當藉口。
不是你亂湊,就變成國民黨說要修公投法好嗎
提出公投案變成提公投修法,會不會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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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205.246
1F:→ studios:原po好像祗提兩岸協議需經公投關修法屁事 118.232.216.23 01/04 19:48
2F:→ studios:記得沒錯的話總統可以自己提公投 118.232.216.23 01/04 19:50
3F:→ studios:有誤請指正 118.232.216.23 01/04 19:52
4F:→ stevegreat08:真希望直接讓政府去辦,省得麻煩 111.249.147.59 01/05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