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le (戰神)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給我公投!
時間Fri Dec 30 14:11:20 2011
※ 引述《vaportrail (似曾相識燕歸來)》之銘言: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ok,你說你反對少數人可以操縱的協議,
: 我也反對光憑少數人就能操縱的協議,所以我要公投。
: 降低公投門檻跟少數人能操縱沒有任何關係,
: 反正結果投票過半的那邊才能過,
: 我想,除非你是以為所謂降低門檻是說少數人投票即可決定?
: 我為你說明一下,門檻再怎麼低,結果還是要過半才行,
: 民主國家的投票從來是多數贏少數,怎麼修都不會有你反對的少數票大過多數票的情形。
: 如果是擔心門檻降低,誰都任意成案,那就針對兩岸和平協議公投來個專案公投修法,
: 讓兩岸協議必須經過公投,結果由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人總額過半數決定,
: 這也是我能接受的最低底線。
: 最低、最少、最不濟也要給我這個保證,
: 不然以現行制度,到時候沒有公投也是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如果你的想法是這樣 那麼現行公投法就夠了
國民黨也是抱持這樣的意見 因此根本就沒有修法的必要
簡單來說 修法只是假議題而已 拿來唬攏你這種根本沒有看過法條的人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
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 誰要買這個帳!
: 對了,你可能忘記了上一次國民黨兩岸協議中的公投是怎麼消失的,
: 因為對岸反對啊,它就偷偷消失了,
: 現在居然有臉拿一個只要中共說一句話馬上會偷偷消失的兩案協議公投出來做廣告?
: 我告訴你,本來馬總統的和平協議主張中本來是有公投的,
: 隔個一兩天後它就消失了,說起來我真是討厭中時,
: 對於消失的公投內容,國民黨若無其事,中時也是若無其事,
: 簡直是健忘症採訪健忘症,失憶*失憶=失憶無限大
: 明明第一天報導時還有,第二、三天就消失,
: 他們表現得好像從來都沒有似的!
: 現在是怎樣?兩岸協議的公投死而復生了嗎?
: 我反對不需要兩千三百萬人參與,光靠少數人操縱的議題,
: 一個隨時會消失,
: 而且主動提出的政黨與報導媒體還會表演出「從來沒這回事」的公投,無法信任。
: 最低、最少,能讓人信任的條件是:
: 讓兩岸協議的公投專案立法,由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人總額過半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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