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gponlee (肉腳準教師)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競選支票跳票有可能立法成為(民事/刑事)犯罪嗎?
時間Mon Dec 12 12:31:26 2011
我舉雙手贊成
阿扁提出司法改革 八年沒做 自己被司法迫害 司法改革跳票 抓去關
阿扁提出金融改革 都入自己口袋 金融改革跳票 抓去關
阿扁提出廢核四 八年沒成功 廢核四跳票 抓去關
阿扁獨立建國八年未做 獨立建國跳票 抓去關
阿扁發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八年未做到 跳票 抓去關
ps:只要不再是針對顏色的發言我都贊成
特別是預防總統貪污的削權法案我更是舉雙手贊成
DPP有沒有種現在提出 總統職權的限制法案?
讓總統職權能受民意監督
避免馬英九連任之後變成皇帝
※ 引述《natureluke ()》之銘言:
: 競選支票跳票有可能立法成為(民事/刑事)犯罪嗎?
: 個人認為政治人物跳票比一般民眾的犯罪還要嚴重許多,
: 但卻不必為選前開的支票負責,實在是很奇怪?
: 開支票的形式應該要依據所佔的職位訂定相關可衡量的目標,
: 例如總統可訂GDP提升1%,失業率降低1%,國債減少1KE..etc
: 沒達到的話連同相關政務官的家產充公、無期徒刑或死刑..(這才叫做最高標準麻)
: 不然政治人物只會在選前猛開不用負責的支票與喊一些虛的口號,
: 讓有心人只想擠進政壇撈油水,人民也不知道該相信誰?
: 如果有這種政治的"責任制",要選誰就簡單多了,做不到的人也會自動消失,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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