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ureluke ()
看板politics
標題競選支票跳票有可能立法成為(民事/刑事)犯罪嗎?
時間Mon Dec 12 12:00:01 2011
競選支票跳票有可能立法成為(民事/刑事)犯罪嗎?
個人認為政治人物跳票比一般民眾的犯罪還要嚴重許多,
但卻不必為選前開的支票負責,實在是很奇怪?
開支票的形式應該要依據所佔的職位訂定相關可衡量的目標,
例如總統可訂GDP提升1%,失業率降低1%,國債減少1KE..etc
沒達到的話連同相關政務官的家產充公、無期徒刑或死刑..(這才叫做最高標準麻)
不然政治人物只會在選前猛開不用負責的支票與喊一些虛的口號,
讓有心人只想擠進政壇撈油水,人民也不知道該相信誰?
如果有這種政治的"責任制",要選誰就簡單多了,做不到的人也會自動消失,多好!
1F:→ metaphysic:太理想化就會脫離現實 一點也不好 112.104.14.79 12/12 12:12
2F:→ metaphysic:市面上的廣告 沒達到功效就以詐欺論處 112.104.14.79 12/12 12:12
3F:→ metaphysic:多好? 恐怕每天都要有人被起訴 112.104.14.79 12/12 12:13
我想這的確比較接近革命,原來您可以接受廣告與實際不符合,那消基會是做啥的?
還是您覺得例如訂購一台汽車,實際可以只拿到一台腳踏車沒關係?
4F:→ stevegreat08:很好 別的我不看 又是個刑罰萬能的話 180.218.36.2 12/12 15:01
5F:→ stevegreat08:這樣作法是完全以為計畫與變化一致, 180.218.36.2 12/12 15:02
6F:→ stevegreat08:答案是不可能...怎有人被沖昏頭咧 180.218.36.2 12/12 15:02
計畫當然不會與變化一致,刑罰也不是萬能,但我不覺得不可能。
※ 編輯: natureluke 來自: 123.192.188.142 (12/28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