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恐龍法官以及死刑存廢?
時間Sun Dec 4 10:01:13 2011
※ 引述《Sevorlaga (◆失去意義◆)》之銘言:
: 為什麼這兩件事情 (也可以說是一件事情) ==> 恐龍法官以及死刑存廢
: 很難成為總統大選的攻防 我想如果總統候選人避開也就算了
: 可是為什麼連提問的媒體朋友 或是 一般民眾
: 不大有人專門針對這樣的問題 好好地問到底
: (就像是性專區一樣 總統候選人可能也不大有人敢觸這個議題......)
: 很可惜 我想只能寄望一些自知選不上的 低知名度的總統候選人......
: 讓他們來炒熱這種議題 可能比較實在......
: 其實這兩件事情很民生啊 有人關心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聽來的故事是這樣...細節是...
: 朋友陳述說某人酒駕撞死人 結果沒坐一天牢
1.判決確定了嗎,還沒判決當然不會被關
2.酒駕要到0.55才會成為刑法上的犯罪,若是超過但還能通過測試也不成罪
3.過失致死若是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也有可能判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
因而不用進大牢
: 然後某人太餓 踹破他人門 偷潛入吃東西 被判處4年
破壞門,毀損;跑進人家家裡,侵入住宅;偷吃東西,竊盜
你一句話就有三個罪名,加在一起是能輕去那
再說竊盜犯很多都是慣竊,四年可能是加上舊案的結果
: (很多強暴犯 凌虐犯 拚的很輕 那種輕很難讓社會覺得服氣)
: (那種輕 讓普羅大眾都覺得 太縱放了)
: (but 固然民間觀感不能成為判決標準 但是放諸人心 這算哪們子的判法?)
不爽之前去看看刑法的法定刑有多重
法律就賦予法官這麼多的裁量權
你要法官違法判決嗎
還有,很多鄉民要求剁覽趴的
刑法可不允許肉刑,你要法官怎麼判?
: 很多人說法界有很多沒有辦法說服他人的判決 根本就是有人收錢收很兇
很正常,多的是判我輸就是司法不公的白癡
有這種白癡在,怎麼判都是不公
: 不是說沒有重判 只是重判的幾乎都是窮人
: 原住民,或是外籍人士 (弱勢居民...)幾乎都是下重判的樣板......
: (同樣是貪污有人判七年有判兩年 ; 但是幾乎都比強暴輕)
除了財產來源不明罪外,貪污治罪條例找不到可以判兩年的罪
以上百分之百是你在虎爛
: OK 可能我聽來的情結有誤 或是細節沒交代 (但細節才是最重要的部份...)
: but anyway , 台灣治安難道不希望好一點嗎 (因為我覺得很爛......)
: 但是基於"民心望治" 會有人將這些行程議題嗎 (法界問題以及刑罰問題)
: 不過 不管怎麼說 能多討論總是好的 !
恐龍法官十件有九件是白癡炒作出來的
白癡什麼都不知道,就要法官違法判決
出一張嘴最輕鬆,反正倒楣的不是這些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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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wChu 來自: 61.225.196.140 (12/04 10:04)
1F:推 questionpig:是法律刑期問題比較大 220.141.60.186 12/0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