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SZX (沉默‧封印......)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新聞] 十年政綱住宅篇 蔡英文:社會住宅只租不售
時間Fri Aug 19 09:32:00 2011
※ 引述《william2001 (小威)》之銘言:
: : 而這系列各陣營各款「限期只租不售」的政策最大、最根本的弊病是
: : 幾年後會「拉高都會區房價」與「擴大城鄉差距」
: : 你想想看,很簡單,年輕人本來住不進台北市,就算了,住遠點
: : 從埔心上交流道去台北工作的都有
: : 以後不一樣了,政府補貼年輕人住進北市
: : 等你有錢了點,不管是八年、二十年,還是有錢到一定額度
: : 就把你趕出租屋處 -- 你還肯搬出北市嗎?
: : 所以幾年後,住北市、想住北市、住得起北市的人越多,
: : 供需效應下北市的房價自然得到支撐會往上漲,年輕人更買不起。
: : 那都不用搬走,租和售的差異就更小了
: : 更何況,這樣一來對單一戶的補貼更多、量更少、資源使用的公平性就更受質疑
: 以上這一段的拉高都會區方價和擴大城鄉差距的結論有很大的盲點。
: 本來沒有這個政策之前,都會區房價就被建商和投資客炒高了,
: 另外五都本來就存在著和其它縣市之間的城鄉差距,
: 到底多少效果是因為「限期只租不售」的政策造成的,有待商確。
: 何況工作機會本來就集中在少數縣市的都會區,
: 外縣市來北市的年輕人本來就有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 不是只有你有這個權利,
: 而是只要中華民國國民都有這個權利,
記住你這句話
: 現在沒有這些支撐,
: 房價已經高到離譜了。呵呵。
: 你的觀點,是先到先贏,後到倒楣,
: 憑什麼要這一群人不住在都市裡,降低需求呢?
: 為什麼最早住在台北市的人不搬走,以達到降低需求的目的呢?
所以最早住在台北市的人沒有「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還是最早住在台北市的人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你能回答一下嗎?
: 政策的實施,是以全國民眾的利益為考量,
: 不是只是為了部分「早住民」而已。
政策的實施,是以全國民眾的利益為考量,
不是只是為了部分「晚住民」而已。
: 那我問你,你想搬出北市嗎?(假設你已住在北市,事實與否我不清楚)
: 如果不想,為何別人要搬出,而不是你搬出呢?
問題是現在你所謂的「別人」可不是要「搬出」北市
而是要「搬出」其他縣市然後「搬進」北市
簡單的打個比方就是
現在你的理論就是那種沒禮貌的「插隊者」
「老子就是要這個位置,管你先來的,通通都得給老子讓開」
請摸著良心自問一下
這樣可以嗎?
: 台北市空地還非常多,
: 政府難道不能多蓋房子,增加供給量嗎?
嗯!
看到這個只能說閣下的想法還真是單純啊
沒錯
台北市空地還非常多
別忘了你說過的
中華民國國民可是有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你憑什麼要後來的人去住蓋在現在台北市偏遠地帶空地上的房子
而不讓他們住現在蓋在台北市市中心的房子?
你這可是在剝奪他們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什麼?台北市市中心的空地?
先不說有沒有
就算有
私人的地你能強迫他蓋?
這可是侵犯個人財產權益的事
如果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不容侵犯
你最好別說侵犯個人財產權益的事就可以做
公家的地?
你是想要「賤賣國產」的罪名嗎?還是「圖利他人<財團>」的罪名?
不要說這是在亂蓋
選舉快到了
你可以自己去看一下會不會有這樣的罪名出現
最後要說的是
麻煩不要拿著雞毛當令箭
以為有個什麼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就什麼都得為你讓路
更重要的是你根本搞錯問題的所在了......
PS:補充一點
中華民國國民是有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可中華民國政府只有讓中華民國國民擁有選擇想住哪裡的自由的義務
可沒有讓中華民國國民一定可以住進台北市的義務
要不乾脆台灣直接改名叫台北市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8.24
1F:推 downtoearth:你有追求林志玲的權利,但是應該是 183.63.21.51 08/19 09:43
2F:→ downtoearth:不會成功啦.... 183.63.21.51 08/19 09:43
問題是現在william2001的意思是
「我有追求林志玲的權利,你政府就要讓我有追到林志玲
什麼?林志玲被把走了
把到她的人給我讓開,不要跟我說什麼先來後到什麼有沒有能力追到
你要知道我可是有追求林志玲的權利喔
你讓我沒追到林志玲就是侵犯我追求林志玲的權利
台灣的人那麼多
政府難道不能多弄出幾個林志玲,增加供給量嗎?」
3F:推 ayuperfect:神樂比林志玲強太多蝶阿魯 24.7.48.113 08/19 11:58
※ 編輯: XSZX 來自: 58.115.8.24 (08/19 12:10)
4F:→ XSZX:歌舞伎町女王萬歲 ^^ 58.115.8.24 08/19 12:12
5F:推 semicoma:華山藝文中心旁現有約一百戶要都更拆蓋了 108.21.74.2 08/20 01:08
6F:推 william2001:好好笑。社會住宅是林志玲?你比喻也 59.121.129.48 08/20 15:24
7F:→ william2001:要分輕重。你們是連長相普普的女生也 59.121.129.48 08/20 15:24
8F:→ william2001:不讓那些人有權利追。 59.121.129.48 08/20 15:25
9F:→ william2001:帝寶才是志玲姊姊,好嗎? 59.121.129.48 08/20 15:25
所以最早住在台北市的人沒有「追求工作地點離住所很近的權利」?
還是最早住在台北市的人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能請你回答一下嗎?
10F:推 downtoearth:那換一個,你有追求學妹的權力 183.63.21.51 08/20 15:37
11F:→ downtoearth:但是不保證你會成功 183.63.21.51 08/20 15:38
12F:→ stevegreat08:林志玲只是一個理想,就跟買房一樣 61.60.217.44 08/20 17:28
13F:推 downtoearth:羅莉才是理想... 183.63.21.51 08/20 17:29
14F:→ stevegreat08:可是有人愛正太... 61.60.217.44 08/20 18:16
15F:推 downtoearth:那正太給你... 113.83.124.67 08/20 22:34
16F:推 william2001:理想也有高低之分。 59.121.133.177 08/20 22:54
對
理想也有高低之分
可理想的高低之分也是相對的
想買一棟「在台北市」的房子跟想買一棟房子之間的差距
絕對是林志玲等級的「高」理想跟長相普普女生的「低」理想的差距
你想要很多人想搬進去的台北市的房子跟很多人想搬出去的地方的房子一樣好買
不就等於想要很多人想追到手的林志玲跟一堆人不想追的恐龍一樣好追?
17F:推 downtoearth:你有追求高理想的權利,但是你的高理 113.83.124.67 08/20 23:13
18F:→ downtoearth:想能不能達成,看你本事 113.83.124.67 08/20 23:13
19F:→ downtoearth:學妹這種比較不高的理想 113.83.124.67 08/20 23:14
20F:→ downtoearth:比較有錢,有車的學長也有權利 113.83.124.67 08/20 23:14
21F:→ downtoearth:跟你一起追呢 113.83.124.67 08/20 23:14
※ 編輯: XSZX 來自: 58.115.8.24 (08/21 07:24)
※ 編輯: XSZX 來自: 58.115.8.24 (08/21 07:36)
22F:→ stevegreat08:不用了,我將正太打包寄回去給你...111.249.140.156 08/21 07:39
23F:推 DSNT:沒能力的人一直在那裡嚷嚷著沒權利..被別人發 122.121.20.97 08/21 07:51
24F:→ DSNT:卡了不知道檢討自己哪裡比別人差只會嚷嚷追到 122.121.20.97 08/21 07:52
25F:→ DSNT:的人不公平,真好笑。像我就很有自知之明,知 122.121.20.97 08/21 07:52
26F:→ DSNT:道住進台北市不划算,跑回來高雄找個工作,現 122.121.20.97 08/21 07:53
27F:→ DSNT:在還不是活得很好..一定要住台北才行?笑死人 122.121.20.97 08/21 07:54
28F:→ ghostforever:→ william2001:不讓那些人有權利追 114.43.148.253 08/22 14:08
29F:→ ghostforever:誰不讓你追了?你分得出「追不到」跟 114.43.148.253 08/22 14:09
30F:→ ghostforever:「不讓你追」的差異嗎? 114.43.148.253 08/22 14:09
31F:→ tomichy:看下來威廉一整個戰力low掉.. 60.250.193.65 08/23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