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os (Peel quickly and see)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新聞] 美方文件揭密 李慶安擁美國籍
時間Fri Dec 26 18:43:08 2008
※ 引述《zstar (zstar)》之銘言:r104pxbsb2g23msr731k8puqy80u3xxeaoooooo삠逺 ※ 引述《ivanos (Peel quickly and see)》之銘言:
: : → ivanos:我不確定90年公佈的國籍法20條是什麼內容 12/25 19:33
: : → ivanos:不知道20條中證明文件的的條款是不是在95年修正時加的 12/25 19:35
: google 後,在這裡可以看到舊條文
: zh.wikisource.org (搜尋"國籍法")
: 20 條在 90 年時就已經有了,也跟現行條文相同。
: sorry, 我不知道哪裡有台灣的官方版本。
90年公佈的版本:
http://tinyurl.com/7jpkru
第二十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國民
大會代表由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職人
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
解除其公職外
,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
長、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
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之非主管職務。
四、僑務主管機關依組織法遴聘僅供諮詢之無給職委員。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之人才且
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者為限。
第一項之公職,不包括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講座、研究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
(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
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 應於到職
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或許也是個重點。因為宣誓或就職於foreign
state的那個moment而發生的美國國籍喪失 (INA 349(a)),是否無法被認定為到職"前"
辦理放棄的動作?另外INA 349(a)(4)所提到的"accepting",選舉結束接受選舉結果,
是否可算是"accepting"? 若是,那麼美國國籍的喪失發生的時間點有可能會是接受選舉
結果的那個時間點 (早於就職的時間點)。更有甚者,如果accepting可做如此認定,那麼
李慶安在就職時就完全不會有20條開頭所提"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的問題,
因為在她就職那時,已不具備美國國籍,那麼20條將不適用於她的case。
2. 仔細看,這一條沒陳述若已放棄外國籍但無取得證明文件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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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29.100
※ 編輯: ivanos 來自: 58.115.129.100 (12/26 19:05)
1F:推 KJupiter:我想就算不懂英文,也應該懂中文吧?! 59.127.165.53 12/26 22:50
2F:→ KJupiter:法律既然規定是到職『前』,不是『後』, 59.127.165.53 12/26 22:51
3F:→ ivanos:那你來解釋一下 58.115.129.100 12/26 22:51
4F:→ KJupiter:也不是到職「時」,這還有什麼爭議?! 59.127.165.53 12/26 22:52
5F:→ ivanos:ok fine. 那麼"accepting"呢? 58.115.129.100 12/26 22:53
6F:→ ivanos:另外一點: 就職宣誓是否等於到職? 58.115.129.100 12/26 22:54
7F:→ ivanos:抑或就職宣誓先於到職? 58.115.129.100 12/26 22:54
8F:→ KJupiter:我國國籍法何時用英文寫了?! 59.127.165.53 12/26 22:54
9F:→ ivanos:我國國籍法何時規範美國國籍喪失與否了? 58.115.129.100 12/26 22:56
10F:推 sakura0123:有必要想這麼複雜嗎?美國政府沒撤銷她 118.169.83.4 12/26 22:58
11F:→ sakura0123:國籍前她就是美國人 118.169.83.4 12/26 22:59
12F:→ ivanos:沒撤銷跟事實上是否有效是兩回事囉 58.115.129.100 12/26 23:00
13F:推 sakura0123:不是她說沒有就沒有 118.169.83.4 12/26 23:01
14F:→ ivanos:我知道啊,我後面的文章有說 58.115.129.100 12/26 23:02
15F:→ ivanos:換句話說,也不是民進黨或國民黨的說有就有 58.115.129.100 12/26 23:02
16F:→ sakura0123:沒效也是要等美國政府撤銷候才算 118.169.83.4 12/26 23:03
17F:→ ivanos:不能用撤銷這辭彙,撤銷跟認定無效是兩回事 58.115.129.100 12/26 23:03
18F:→ ivanos:認定無效可回溯 58.115.129.100 12/26 23:03
19F:推 sakura0123:這種事情怎麼回溯?真玄 118.169.83.4 12/26 23:05
20F:→ ivanos:一點都不玄,就像公職資格喪失可以回溯一樣 58.115.129.100 12/26 23:06
21F:推 sakura0123:國籍回溯??是你說的還是美國法律定的? 118.169.83.4 12/26 23:07
22F:→ ivanos:美方有可能認定李慶安的美國籍自1994年 58.115.129.100 12/26 23:09
23F:→ ivanos:即喪失 58.115.129.100 12/26 23:09
24F:推 sakura0123:若李有繳稅給美國,那她可訴請退回這14 118.169.83.4 12/26 23:10
25F:→ ivanos:因為喪失的可能要件發生於1994年 58.115.129.100 12/26 23:10
26F:→ sakura0123:年來的稅嗎?可能嗎?可以回溯? 118.169.83.4 12/26 23:10
27F:→ ivanos:說不定可以喔,這部份我不確定 58.115.129.100 12/26 23:10
28F:→ ivanos:相對來說,若有人沒繳稅被美國政府控告 58.115.129.100 12/26 23:11
29F:→ ivanos:這14年來的國籍喪失與否就很重要囉 58.115.129.100 12/26 23:11
30F:推 sakura0123:國籍回溯??是你說的還是美國法律定的? 118.169.83.4 12/26 23:16
31F:→ ivanos:我說的啊,所以你有什麼見解不妨發表 58.115.129.100 12/26 23:16
32F:→ ivanos:重點是美方有可能認定李慶安的美國籍字1994 58.115.129.100 12/26 23:17
33F:→ ivanos:年即喪失。你執著於誰說的的重點在哪? 58.115.129.100 12/26 23:17
34F:→ sakura0123:喪失美國籍的例子很多,但有沒有"回溯" 118.169.83.4 12/26 23:17
35F:→ ivanos:你不滿意這辭彙,fine 58.115.129.100 12/26 23:18
36F:→ sakura0123:的例子,最好是有找到再來說 118.169.83.4 12/26 23:18
37F:→ ivanos:那我就說李慶安的美國籍可能自1994年起即 58.115.129.100 12/26 23:18
38F:→ ivanos:喪失 58.115.129.100 12/26 23:18
39F:推 sakura0123:我說的是判例是指過去有過的判例 118.169.83.4 12/26 23:21
40F:→ ivanos:那我沒有,你可以等看看李慶安的"判例" :P 58.115.129.100 12/26 23:23
41F:推 sakura0123:我只能說在美國沒有類似判例的話 118.169.83.4 12/26 23:32
42F:→ sakura0123:對她是很不利,做再多假想都沒用 118.169.83.4 12/26 23:32
43F:→ ivanos:你應該說在美國有對她不利的判例的話 58.115.129.100 12/26 23:33
44F:→ ivanos:對她才會不利 58.115.129.100 12/26 23:33
45F:推 sakura0123:沒有回溯的判例,都是對她不利的判例 118.169.83.4 12/26 23:36
46F:→ ivanos:那我們就等著看吧 58.115.129.100 12/26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