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llo99 (楊威利)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台北貓纜塔柱要遷移
時間Wed Dec 3 21:27:42 2008
※ 引述《Georgeliu (累... )》之銘言:
: ※ 引述《apollo99 (楊威利)》之銘言:
: : 那這是法律不周全?
: : 所以是政府沒錯.廠商也沒錯?
: : 那是不是法律要做修改?
: 就目前而言,沒考慮水保是法規上的漏洞。
: 修法是一個解決的方法,只是對於貓纜來講已經來不及了。
台北市政府覺得因為法規沒規定所以不需要要求?
還是因為怕麻煩.怕增加建造的預算.怕延長貓纜的進度..
所以乾脆不要求?
: : 我只問興建時需不需要考慮地震的問題?
: : 如果一個三級.四級的地震塔柱就歪了...
: : 跟一個九級地震塔柱才出問題...
: : 這兩個是一樣的嗎?
: 興建時本來就需要考慮地震問題,否則建築執照根本審核不過。
: 所以我才會說在這討論耐震設計有無失當沒那個意義,
: 因為現狀並非地震造成的,而他的設計圖既然能通過審核自然有做相關的設計。
: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參考營建署公告的"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
: http://0rz.tw/524MI
: : 照你這麼說...
: : 代表在塔柱施工的時候特別是在固定的時候...
: : 應該還是有機會發現地質跟當初探勘的結果不同吧...
: : 有因為這樣變更設計嗎?
: : 那當時有這方面的報告嗎?
: : 畢竟真正地質跟當初不同算是大事吧...
: : 變更原來的設計也是大事吧...
: : 還是剛好塔柱固定位置的地質剛好跟當初的地質報告一樣?
: : 我沒有說建工程不會有變數...
: : 但是發現問題是不是應該去解決...
: : 還是悶著頭照原來的設計做下去?
: 我的意思是...
: 一般的建築用地不可能是"一個點",一定都是一塊不小的面積。
: 而我們目前鑽探法所得到的資料都是"一個點",這個點頂多是直徑5~6公分而已。
: 相較於建築面積可以說是小的可以,也才有可能出現我說的狀況。
: 當年中山高圓山橋的案例還算好的,
: 那是因為施工單位自己掏腰包去鑽探,才來得及在施工前變更設計。
: 但你不能期待每個施工包商都會這麼嚴謹,因為鑽探也是要錢的,
: 而這筆錢是沒辦法跟業主請領的。
: 所以只要施工的包商是按圖施工,沒有偷工減料,那就沒責任問題。
: 另外今天新聞有講到某民代指出:
: 當時的設計者在設計T16塔柱時,拿的鑽探資料根本不是該處的資料。
: 而是其他塔柱預定地的鑽探資料來設計,
: 假設這個事情是真的話,那設計者一定會吃上官司。
鑽探的資料是設計者自己做的?
還是市政府給的?
這也要搞清楚才對...
: : 但是地質條件會影響設計的方向總沒錯吧...
: : 如果地質條件的資料是錯的...
: : 當然會設計不良呀...
: : 當初在施工的時候沒發現地質跟原始資料不同...
: : 這是正常的嗎?
: : 還是發現了.沒改設計也是正常的?
: 關於第一個問題,答案是正常。
: 我提到的圓山那個案例,當年的施工廠商是自己掏腰包鑽探的,所以才發現有問題。
: 事實上建造商根本不需要做這類的"再確認"動作,
: 因為這些動作應該都要由設計廠商負責完成的。
: 假設發現了,要做變更設計也是要由設計廠商來負責。
: 如果施工廠商有告知設計廠商"問題所在",而設計廠商執意要照舊來蓋,
: 那自然就是設計廠商的責任。
我的問題是...
當初建商為什麼會再自掏腰包鑽探?
一定是發現地質資料跟原始資料有非常明顯的不同呀...
那麼這次地質資料在施工時的差異...
會不會明顯到施工中就會發現...
才是我的問題...
如果應該明顯到不用鑽探就可以發現到明顯的差異...
那麼應該在施工上就可以發現吧...
在我"不專業"的認知之下...
崩塌地在打樑柱的時候...
應該會比原地質資料的情況之下好打的多吧...
: : 是當初地質探勘有誤的關係?
: : 因為原始資料有誤...
: : 所以設計不良不是廠商的錯?
: : 地基掏空是因為颱風.豪雨...
: : 所以也不是台北市政府的錯...
: : 那麼現在貓纜停駛.塔柱可能要遷移是誰的錯?
: : 都沒人錯.沒有人需要負責...
: : 但是要人民負責修復跟遷移的花費...
: : 所以是人民的錯嗎?
: 我的意思並不是這樣的,
: 目前這件事都還在調查階段,所以不可能知道到底是誰的錯。
: 一切都要等調查結果出爐後,才能知道到底是哪個環節上出了錯。
: 到時候再來歸咎責任。
我的問題是如果是大家都沒錯...
台北市政府沒責任...
設計廠商沒責任...
建造的廠商沒責任...
大家都沒責任...
貓纜會停駛.要修復.要遷移都是颱風跟豪雨的責任...
那就是人民要負責修復跟遷移的花費嗎?
: : 建塔柱不用考慮颱風的影響?(因為台灣颱風不多?)
: : 建塔柱不用考慮豪雨的影響?(因為台北很少下雨?)
: 這兩件事又回到前面的"水保"問題了。
: 當初因為法律上的缺失使得貓纜不用做水保規劃,
: 下場已經很清楚了。
一樣的問題...
當初認定不需要做水保規劃的是誰?
就算法律規定當初不需做水保規劃...
那台北市政府可不可以要求在設計時作水保規劃呢?
: : 建塔柱不用考慮地震的影響?(因為台灣不常地震?)
: 這也參照我上面的回答,
: 在台灣只要蓋東西就要考慮地震的影響。
: : 汽車跟建築物可以相提並論的嗎?
: : 汽車被颱風吹壞不用也無法找原廠負責...
: : 但是房子因為颱風發現漏水的情形.要不要找建商負責?
: : 你覺得貓纜的情形是適用前者還是後者?
: 我覺得是前者,理由是當初設計時不需考慮水保問題,
: 那麼因水保而產生的問題,該找的是當年主事的政府官員。
: 因為是政府告訴設計者不需要考慮水土保持的問題,
: 而不是設計者有意或無意的疏失,該負責的自然是官。
所以你覺得這是國家的疏失?(因為法律規定不周詳?)
還是當初認定不需要水保的決策有問題?(負責決策的官員疏失?)
搞到最後是要國賠?
一樣是人民買單?
: 總之,
: 在正式的調查結果出爐以前,討論誰該負責都還太早了。
: 等檢調單位的報告出爐後,該起訴的自然會被起訴。
我是希望找的到有人可以負責...
因為按照你的講法...
貓纜出問題...
單純是"天災".因為豪雨影響水保...
根本沒有人需要為貓纜負責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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