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yanLi (用自己步調過輕鬆日子~)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訴求】請靜坐學生還給其他群眾一個合法安寧ꨠ…
時間Tue Nov 11 12:25:22 2008
※ 引述《imagesimpact (台灣加油樂利安康)》之銘言:
: 如果體制內可行,就不用上街頭。
: 問題就在於體制內不行,僚氣十足的政府,用傲慢的態度對待人民,
: 才有官逼民反的事件。
: 這舉世皆然,但在台灣,這個問題更嚴重。
: 您的論調在戒嚴時期已經聽得非常多了,什麼妨害交通啦、什麼付出
: 龐大的社會成本啦、什麼讓人民的保姆受傷啦、什麼跟什麼一堆。
: 但是,台灣的總統直選、廢除刑法一百條、萬年國代改選、白曉燕案
: 哪一個不是街頭抗爭得來的?
體制不好需要修憲,請把修憲權還給你所選出來的立法委員...
: 說到總統直選,馬英九當時還支持邏輯不通又維護國民黨權利的[委任直選]哩。
: 街頭運動,如果跟瘟貓一樣,那只會助長傲慢僚氣的政府的氣焰,也不會正視
: 你的聲音,更不會在乎你是個什麼東西,也不會造成任何壓力。
: 所以,街頭運動是體制內不行時的必要手段,也就是憲法所保障的集會遊行的
: 自由。
: 而集會遊行法的修訂,也白紙黑字寫在你馬蕭競選手冊中,也是你馬的政見,
: 如今學生的訴求跟你馬的一樣,那馬的忠心支持者有什麼立場好反對?
他不兌現政見,請把拉他下台的權利還給投票選他出來的人...
: 再來,警察絕對執法過當,這只是其中一例:
: http://blog.roodo.com/cwchgroup/archives/7517497.html
: 另外,進入上揚唱片行,強行關掉音樂也是執法過當:
: 一、你沒有搜索票。
: 二、你沒有法律依據。
: 請口口聲聲要合法、要守法的您告訴我,警察是憑哪一條法律可以強行
: 進入民宅,然後關掉音樂,甚至強行拉下鐵門?
請把違法審判權還給法院跟公懲會...
: 有警察說,是依噪音法。但是,一般若噪音太大的處理原則是,警察先
: 勸說,然後就離開,若再反應,就是會同環保局的人來開單。
: 但是當天你有看到環保局的人嗎?
: 沒有。
: 只有警察粗暴地拉下鐵門、毀壞鐵門,同時妨害自由強行關掉音樂。
: 我從來沒有看過取締噪音是必須動用到分局長的層級,同時還要十數名警察
: 拉下鐵門的。
: 李漢卿很有種,說,歡迎來告。
: 光是妨害自由、未依法行政、強行進入民宅、損害等罪,就可以必須付行政及
: 刑法、民法的法律責任。
: 然而,我們未見警政首長對此發表什麼意見,也沒有什麼調查,可見得是官官
: 相護,因此,既然這位分局長背後有長官撐腰,自然傲慢又肆無忌憚對受害的
: 上揚唱片行老闆說:
: 歡迎來告!
: 而這些官官相護的嘴臉與行為,一直不斷地喚起民眾以前那個老國民黨的惡劣
: 印象,同時也証明,國民黨在野八年其實並沒有任何改變,執政之後,變本加
: 厲,更加惡劣。
請把要國民黨負政治責任的權利還給有選舉權的公民...
: 因此,我們的監察院長王大聖人,該是你出[上斬昏君,下斬佞臣]的上方寶劍
: 時候了,既然,我們王大聖人在都敢說,我馬英九也敢彈劾,那麼,馬英九
: 以下的不過一個警政署長、行政院長、分局長為什麼不敢動?反而沈默噤聲?
: 如果你考量到一彈劾、處分後,這些公務員的退休金會沒有,日後也沒法兒升官,
: 那麼,當初幹麻要如此對待人民?而且還是在違法的狀態下。
: 所以說,體制內可以解決,就不必搞體制外的街頭運動,就是因為體制內官官相
: 護,監察系統又很爛,只辦綠官,不問藍官,那你要不要上街頭?
: 街頭運動有正當性、有正義性,而此次的訴求也十分簡單又明確,更具有道德、
: 法律的正當性,自然必須支持。
請把判斷有正當性有正義性的權限還給大法官...
: 再來,警察這份工作本來風險性就高,也因為風險高,所以薪水也特別高(用納
: 稅人你我的錢付的),而警察的職務就是如此,受點小傷,又有高額的慰問金,
: 最後,再記個嘉獎,日後就更好升官了。
: 那,人民呢?
: 有這麼好康嗎?
: 沒有。
: 警察不要再跟我們抱怨有多辛苦、多勞累,這本來就是你們應該做的工作,而且
: 也不是做白工,照樣給你出勤費、加班費和一份固定而優沃的薪水,如果警察的
: 工作不適合你,那麼,趁早換一下行業,我相信外邊一般的公司行號的福利絕對
: 沒有警察好。
: 再者,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的辛苦、勞累的一面,不光是警察而已;比方,報導
: 你們的警察活動又寫好話的記者不勞累嗎?薪水有比你們高嗎?
: 沒有。
: 所以說,有警眷說,你拿執盾牌看看,說實在的,在景氣不好的年代,我真的很
: 想執盾牌,反正也久久才一次街頭運動,其餘的福利、好康又一堆,既然有人要
: 給這份好工作,那,為什麼不拿?而警眷也有受到福利的保障,那,幹麻不拿?
: 真關心學生,那麼,就照人家的訴求做,早一點解決,大家都好過。
: 以上。
請把該有的制度還給有權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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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200.183
1F:推 Scion:修憲權應屬於全民 99.187.84.110 11/11 12:32
2F:→ BryanLi:修憲權好像修憲後已經改由立法院執行了,220.135.200.183 11/11 12:43
3F:→ BryanLi:本質上是屬於全民,但是是委任立法委員代行220.135.200.183 11/11 12:44
4F:推 GOLDNBOY:最後還是藥等公告半年後由全民公投 61.65.196.161 11/11 13:18
5F:推 dennis7659:簡單說體制內的速度太慢 124.8.227.186 11/13 21:09
6F:→ dennis7659:立委真的有在修法嗎?那可能要等到2020 124.8.227.186 11/13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