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iathplus (-== 5 ==-)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自由與暴力之間..
時間Sun Nov 9 15:38:18 2008
※ 引述《forwind (容華謝後君臨天下)》之銘言:
: ※ 引述《rigin ()》之銘言:
: : 相同的事情若發生在言論不自由的國家(如中國)會發生什麼事情
: : 很簡單,坦克直接開上來,軍隊直接介入
: : 那在言論極度自由的國家(如美國)如果發生一樣的事情呢?
: : 各位知道美國的公權力有多大嗎?
: : 你要是拿石頭棍棒直接往警察身上去,警察絕對是直接開槍,還跟你囉嗦勒
: : 我在這邊不是沒聽過因為小罪被警察射成蜂窩的事件
: : 所以請不要再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了
: : 只要行為涉及不法,無論你理由多麼正當,就是不被允許
: 看完你的文章,再看完下面一堆回文,覺得台灣的民主方式真可憐。
: 中國就不談了,他狀況大家都知道,
: 但事實上他們不斷在改變,聚集抗議的事已經越來越多
: (台灣媒體比較少報這些就是)
: 美國是極度法治的社會,什麼事都按法治走
: 就連顧慮情理,都有一定的規範可循
: 台灣呢? 大家都知道,說實話我們是情理法,不是法理情
: 只不過某些人在討論事情時,總是刻意混淆這三者的順序
: 只挑自己當下有利的來講。
: 原po說,在美國會發生
: 各位知道美國的公權力有多大嗎?
: 你要是拿石頭棍棒直接往警察身上去,警察絕對是直接開槍,還跟你囉嗦勒
: 台灣可能嗎? 不可能,因為民眾跟新聞的口水會淹沒你。
: 輿論的力量超越一切,只要大喊 "警察打人",公權力馬上跟孫子一樣
: 政府就等著被要求道歉吧。
: 反過來,人民去攻擊警察,或是用任何方式遊走公權力執法的邊緣,
: 聲音卻還是大的很,因為公權力總是被要求站在人民這一邊思考,
: 而不是站在法條這一邊思考。這一點,台灣人觀念實在有夠混亂。
: 我們民粹的力量,讓政府必須選擇性的執行公權力,很慘。
: 我試想,如果今天警察按規定來,當攻擊者手持武器並讓自己受到生命威脅,
: 最後拔槍反擊,不知道又是何光景?
: 可以預見的是,台灣的民粹會繼續高喊警察執法過當,
: 而不是先問問肇事者是否進入了警察的 "用槍時機" 範圍XD
: 講一件事。
: 在當兵時,晚上站夜哨,一般有人接近都會問口令
: 但是,老鳥常常自以為資深,所以口令都不背。
: 按規定,夜間接近哨所又不知口令的人,就是應該知道口令才能通過
: 可是這位老鳥就是不停步,也不講口令,繼續往前走
: 我部隊在山上,你要我怎做?
: 不過最後他還是停了,因為我把實彈匣裝上去
: 然後按下鈕,自動上膛的聲音劃破了寂靜的夜晚 :P
: 這就是台灣,先把法治與公權力當大便
: 而又在自己受到欺負時覺得它應該保護你XD
我只問一個問題
當警察體系而非警察個人逾越法律賦予他的權限卻沒有被處理
跟
在集會遊行過程發生流血暴力衝突
哪個嚴重
警察應依法執行勤務,亦只能依法行勤務
警察有系統的逾越其權限,本當被斷然的處置
既然沒有
那我認為將衝突直接升高是一個可行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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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0.141
1F:→ starcloud:警察逾越權限可提申訴 你做了嗎?140.113.128.195 11/09 15:39
2F:→ shouri:有沒有逾越不是你說了算 118.231.69.145 11/09 15:43
3F:→ goliathplus:當然不是我說了算 可惜我就是找不到 220.133.0.141 11/09 15:46
4F:→ goliathplus:他們行為的法律憑依 220.133.0.141 11/09 15:46
5F:推 shouri:不就集會遊行法? 要不然那些小忘八蛋靜坐的 118.231.69.145 11/09 15:47
6F:→ goliathplus:公訴罪欸 檢察官不主動處理 我會想要 220.133.0.141 11/09 15:47
7F:→ goliathplus:用更有效率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220.133.0.141 11/09 15:48
8F:→ shouri:訴求是啥? 不就是希望透過修法 讓警方找不 118.231.69.145 11/09 15:48
9F:→ shouri:到強勢的理由 更何況根本沒多強勢 118.231.69.145 11/09 15:48
10F:→ goliathplus:集會遊行法? 你要用哪一條沒收國旗? 220.133.0.141 11/09 15:49
11F:→ goliathplus:你要用哪一條押人上車? 別搞笑了 220.133.0.141 11/09 15:49
12F:推 Sakurasai:收國旗事件的重點還是有沒有闖入禁制區 61.227.180.125 11/09 15:49
13F:→ shouri:有人舉證並非所有人的國旗都被沒收 因此問 118.231.69.145 11/09 15:50
14F:→ shouri:題在人 地 而非旗 118.231.69.145 11/09 15:50
15F:→ goliathplus:問題在人就更搞笑了 法律準你看人選擇 220.133.0.141 11/09 15:51
16F:→ goliathplus:或者不作為嗎? 220.133.0.141 11/09 15:51
17F:→ goliathplus:我們隨便據一個例子好了 譬如說機場 220.133.0.141 11/09 15:52
18F:→ goliathplus:搖國旗抗議被押上車的那個 請問警方是 220.133.0.141 11/09 15:52
19F:→ goliathplus:依哪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220.133.0.141 11/09 15:54
20F:→ shouri:還是集會遊行法 機場就是不准抗議 118.231.69.145 11/09 15:56
21F:→ Sakurasai:機場是禁制區吧.. 61.227.180.125 11/09 15:58
22F:→ Sakurasai:難怪學生要求廢除禁制區 但這可不能廢.. 61.227.180.125 11/09 15:58
23F:→ starcloud:高速公路搖旗掛東西是觸犯公共危險罪140.113.128.195 11/09 15:58
24F:→ goliathplus:不好意思 是不准集會遊行 一個人是要 220.133.0.141 11/09 15:59
25F:→ goliathplus:怎麼集會遊行 拜託別搞了 220.133.0.141 11/09 15:59
26F:→ goliathplus:當然廢除禁制區我也是認為不適合拉 220.133.0.141 11/09 16:00
27F:→ goliathplus:不過"一個人"的集會遊行我還是第一次 220.133.0.141 11/09 16:01
28F:→ goliathplus:聽說 220.133.0.141 11/09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