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anniyi (打遍天下無敵手)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自由與暴力之間..
時間Sun Nov 9 13:50:48 2008
※ 引述《banmi (數學小天兵)》之銘言:
: "公然挑釁的行為警察本來就有權力可以阻止"
: 為什麼可以阻止,想必是不法嘛!!!! 不然警察有什麼權力阻止??
: 如果沒有抓去關,那麼,是合法的囉?? 警察又憑什麼阻止??
: 或著警察阻止嗆陳只是怕陳難看????
: 兩國相交的確不斬來使,但陳雲林,好像是國民黨邀請的,不是嗎????
: 陳雲林,好像是用民間人士的身份來的,不是嗎????
即然閣下認定是民間機構的協定,那又何必去抗議,看看就好不是嗎?
: 他現在是海協會會長,是民間組織,可不是國台辦了啊!!!!
: 另外,舉那個攻擊美國領事館,什麼跟什麼嘛,
: 我們為什麼要去攻擊美國領事館?? 干我們什麼事??
: 更何況,台灣好像也沒有美國領事館可以攻擊是吧???? = =##
: 如果要避免,老話一句,原機遣返即可,幹嘛勞師動眾??
: 民間機構簽的協定要讓政府買單,有沒有搞錯????
政府買單? 多看看新聞再說吧,總之社會一般民眾只會關心是否能得到安和樂利的生活
今天若是沒人去抗議(反正是民間的協定),那就不會有這麼多警力去那,而真正要抗議
的主軸應是政府沒有做好而和陳雲林來台沒什關系,那麼何必花這麼力氣去搞這麼多事
不是嗎? 更何況若是對馬英九不滿應是至總統府去抗議,而不是上圓山,這不是理所當
然的嗎? 除非是認為陳雲林才是台灣的總統,馬英九不是......,那麼,也就是說所認
同是不是中華民國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所以再再都證明了,抗議無合
理性,訴求也非多數人民所願,加上暴力事件頻傳,難怪乎被多數人所撻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