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0Star (賀馬上得財團隊成軍上任!)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其實陳雲林可以叫馬英九,馬領導就好了
時間Fri Oct 31 12:44:39 2008
※ 引述《Bookplate (喔耶)》之銘言:
: : 是啊是啊
: : 人必自侮,然後人而侮之
: : 泛綠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 : 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
: : 泛綠的官員也不願意唱國歌,喊中華民國萬歲
: : 到底是誰在侮誰,大家都看的非常清楚啊
: 泛綠的只承認台灣國 不承認中華民國
: 但更恐怖的是有些泛藍的
: 不僅不承認台灣國 同時也不承認中華民國
誰咧?開示一下吧!XDDD
: 看到對岸有人來訪 居然連國旗都拔了
唉!請看
http://tinyurl.com/6hjyvj
法規類號: 北市0二-0四-二0一0
名 稱: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掛國旗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七日修正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慶祝國家重要節慶,以彰顯節慶紀念意涵,特訂定本
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國家重要節慶,係指開國紀念日、國慶日、臺灣光復節、行憲紀念日。
三、本府各機關、學校於國家重要節慶期間,應於機關、學校門口或適當地點插掛國旗,
其執行機關如下:
(一)市政大樓:本府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二)各區行政中心: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各區公所。
(三)各獨立辦公機關及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各該機關、學校。
(四)本市各人行陸橋及臨本市端之聯外橋樑: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五)本市各道路之綠地、安全島: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四、
插掛國旗之期間如下:
(一)
開國紀念日暨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廿二日至次年一月四日。
(二)
國慶日暨臺灣光復節:
十月七日至十月廿八日。
五、本府各機關、學校使用之國旗旗組應包含有金色旗頭、白色旗竿、六號國旗(144 公
分× 96公分),且於插設國旗時,旗桿下方應使用旗插,以固定國旗。
六、國旗插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國旗應依插掛路段(如附表)插掛國旗。
(二)國旗以插設於寬度一公尺以上之安全島、綠地及人行陸橋為原則,每一國旗間
隔五公尺為原則。
(三)國旗旗竿插掛之位置,應距離安全島外緣三十公分以上,旗面不得逾越至車道
上方,亦不得遮蓋交通標誌號誌。
(四)執行機關應每日派員巡查國旗,一經發現國旗有傾倒、毀損等情形,應立即調
整或更換。
前項第一款附表之修正,經工務局提出與民政局研商後實施之。
七、本府新聞處應於國家重要節慶前三日發布新聞稿,籲請本市市民配合節慶期間於住屋
、公寓、大廈門口插掛國旗。
八、本要點所定插掛(設)國旗之規定,如遇特殊情形,經本府專案核定者,得不適用之
。
早年民進黨未亂搞去中、去蔣運動時代,打從十月開始慶典不斷,因此國旗和牌樓常
會一直留到第二年元旦以後,現在如民進黨所願砍掉1031、1112插國旗和豎立牌樓,
又在鬼扯瞎咪碗糕咧?0rz...還硬要瞎掰成因為陳雲林要來才拆旗?
: 套一句司馬中原的話:恐怖喔 恐怖到了極點喔~~
心中無鬼何所懼?自己心中鬼太猛才杯弓蛇影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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