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f775 (pf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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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馬全家有美護照! 余天「騎馬」難下
時間Thu Oct 30 10:41:30 2008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579456.shtml
馬全家有美護照! 余天「騎馬」難下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10.30 03:34 am
今年總統選舉期間,民進黨籍立委余天因指稱馬英九「全家有美國護照」遭起訴。板橋地
方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律師要求認罪協商,但公訴檢察官蘇振文提醒,認罪後就會判有罪
,余天將因遭褫奪公權而失去立委資格。余天當場臉色凝重,撤回認罪協商請求。
開庭結束後余天表示,他當初會講這些話,是因為當時外界都在質疑馬家全家都有綠卡等
問題,他是根據報紙、電視等媒體來提出質疑。他確實「話講太快」,但這些都是選舉語
言,他並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因此將做無罪抗辯。
今年三月二日余天參加高雄市民進黨「長昌競選總部」造勢晚會,他站台時指控馬英九全
家都有美國護照,還說:「這種人有這種準備,就是準備台灣在亂的時候可以落跑,這種
人可以做總統嗎?」藍營立委事後提出告發。
板橋地院昨天首度開庭審理,余天的律師先向法官提出認罪協商,稱余天願意透過媒體等
方式向馬英九道歉,希望法院從輕發落,畢竟過去的已經過去,要向前看,這些控訴都沒
有意義。余天稍後到庭,同意律師認罪協商的做法。
公訴檢察官蘇振文則提醒余天,認罪協商後就應該判決有罪,本案最少要判有期徒刑以上
,而且必須宣告褫奪公權;因此如果有罪確定,余天將褫奪公權,不是被取消立委資格,
就是無法參選下屆立委。
蘇振文還詢問律師:「余天不想繼續選了嗎?」律師連忙否認;在旁的余天聽了臉色鐵青
。余天立即與律師商量,然後當庭向法官聲請撤回認罪協商,改以無罪答辯,希望能判無
罪。
法界人士指出,余天是被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罪」起
訴,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要宣告褫奪公權;而且本案屬二審定讞,各審級法院應於
六個月內審結。換言之,本案可能在一年內判決定讞,一旦判決有罪及褫奪公權,余天即
面臨遭解職及暫時不能參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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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210.243
1F:→ pf775:楊縣長也公開說過馬有英國護照218.166.210.243 10/30 10:42
2F:→ pf775:事實上目前不少綠營人士還認為馬是外國人218.166.210.243 10/30 10:43
3F:→ pf775:楊余兩個人應該要聯手把真相追出來218.166.210.243 10/30 10:44
4F:推 mutate:余:這種人可以做總統嗎? -->結果可以118.165.153.248 10/30 10:57
5F:→ lovepigan:所以余天才倒了大楣...話真的不能說說 210.59.89.69 10/30 11:04
6F:推 ArtTao:本來要在公開場合發言就要小心. 123.193.28.24 10/30 14:05
7F:推 swgun:律師太爛了吧=.=...... 140.112.7.59 10/30 16:01
8F:→ lovepigan:~"~只能說余天應該要換一下律師了 210.59.89.68 10/30 17:19
9F:推 DSNT:要我聽到檢察官這樣子說,當場就把律師換了, 96.239.98.217 10/31 04:11
10F:→ DSNT:余天請的律師怎麼連這點都沒有想到呀? 96.239.98.217 10/31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