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ogyne (你選的)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居然完全沒有人在討論砂石車
時間Fri May 14 07:41:44 2004
※ 引述《FlyinDeath (死之舞)》之銘言:
: 就這個問題而言
: 我認為有必要提倡所謂的「懲罰性賠償」
: 如果撞死人的話,必需賠償比撞成植物人更高的金額
: 不但車行要負連帶保證責任,並且立刻凍結司機及車行財產,以防脫產
: 同時推行營業車輛強制責任險,可以用保險金支應部分賠償金....
: 至於賠償金如何運用,死者已矣,除了安家費以外的金額
: 可以繳回國庫,專款專用,用在改善交通安全上....
加重砂石車的罰則,想解決超載、車禍、盜採砂石這些問題,並且認為
這個是「改革」的話,就如同父母親沉迷賭博,而打那個吃紅的小孩一樣。
不懂營造業生態的話,在這邊講什麼懲罰性賠償,什麼改革形象,都是
嘴砲。砂石車司機只是整個砂石供需鏈裡面最下游、最貧窮、也最悲慘的棋
子。最上游的權貴建商炒作房地產,中游的營造商不是黨營就是黑道漂白,
下游的砂石採集任憑地方勢力佔山為王,議員警察互利共生。在這個結構裡
面,處罰砂石車司機,叫做對症下藥?
民國八十年代初期,當時為了表彰國民黨政府有多麼重視人命,雷厲風
行地取締砂石車違法加高車斗與超載。這些事情是應該取締沒錯,但一取締
的結果,等量砂石的運輸車次和時間都增加,導致全國砂石在三個月內價格
暴漲超過一倍。進行中的公共工程全部面臨調整工程款的契約壓力。其結果
,這些漲價部分最後仍然是由發包單位以預算吸收一半。左手增加罰款,右
手支出漲價金額,這算什麼?
砂石車肇事,導致某些家庭的悲劇,這是很慘沒錯。但更慘的是把百姓
教育成嗜血怪獸,讓他們去拿那些最倒楣的人來開刀,還自認為是正義。
合理的做法並不是任何懲罰性損害賠償,而是讓賺錢的建商負起連帶責
任。現在這些人只要推給營造商,營造商推給供料商,供料商推給貨運行,
貨運行推給司機。前面的人錢都賺走了,最後一個倒楣。唯有在此要求享受
好處的人負起擔保責任,突破過失責任主義給他的保護,才有可能大規模地
處理這個問題。
但,代價就是,當我們這樣子抓住建商的時候,消費者要去支付營建成
本上漲的代價。營建成本上漲以後,房屋價格勢必上漲。房屋價格上漲以後
,會帶動其他商品一併上漲。這時候又會有很多好事者出來,批評治國無方
,圖利財團等等。反正,打嘴砲不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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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馬喬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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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ingoYue:說的也有道理但不知有沒解決問題的好意見? 61.231.146.94 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