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kumimi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
看板politics
標題李桐豪回給我的信
時間Thu Apr 15 22:24:29 2004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hakumimi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 看板: a-bian
標題: 李桐豪回給我的信
時間: Thu Apr 15 22:16:01 2004
剛波的不見了 不知道為什麼 >"<
本來是念在對他的印象不錯 下午寄了封信給他
這是他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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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看到你來信陳敘肺腑之言,桐豪感到欣慰但慚愧.欣慰的是這社會上願意吐真言
的人不多,而你表達了.慚愧但也遺憾的是國會殿堂的質詢發言,因為表達未能完全被正
確理解,致使社會大眾誤解.
今天上午的發言在下午見報後,桐豪即公開道歉.發言原意遭到曲解,這應是最關
鍵所在,而實情並非如報導所言.所以,桐豪今天下午調出發言錄影帶,讓助理將原發言內
容謄寫下來,以作為聲明稿的佐證.
附加檔案是聲明稿的內容.請你撥空參考.桐豪無意強辯駁,但求還原實相.
未來,如果你有任何意見,還是誠懇請你來信或來電賜教.桐豪一定虛心接受.最
後,再次謝謝你的來信.
敬祝 身體康健 學業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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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言內容如下:
李桐豪:鞠躬沒有用,你要作出一個正式的、強而有力的決議或者是作為,這個作為
才能突顯我們立法院不是立法局,所以我要質詢啊。
呂學樟:碰到這樣的騙子總統詐術總統知法玩法,我們無可奈何啊!
李桐豪:所以那就是愈作我們就愈小。所以我說竊國者是賊,對不對?這種賊是一種大
賊,這種大賊叫做是「聞誅一夫紂」。我們可不可以作決議?全國老百姓碰到
陳水扁就可以槍殺他?因為聞誅一夫紂?誅者是殺也。
呂學樟:我們是法治的國家,人家可以不尊重國家體制,我們要尊重國家體制,我們身
為立法委員,我們還是要尊重國家體制,法制國家不可以要求老百姓去槍殺他
,絕對不可以,這是違法犯法的事。
李桐豪:未聞弒君也,孟子都說聞誅一夫紂。這是一個途徑,不然就把陳水扁給殺了?
第二個途徑就是召委啊,不然你就作個決議要立法院作一個決議把法制委員會
廢了,司法(委員會)也可以廢了?就這兩條路,一個就自廢武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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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他也是吃到媒體標題殺人法的苦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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