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shop (閉關中,有事call我)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為不支持320公投的朋友平反
時間Thu Mar 11 01:09:30 2004
※ 引述《LucLee (驢克)》之銘言:
: ※ 引述《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之銘言:
: : 恩..其實公投真的是違法的啊 因為公投法有規定
: : 防衛性公投不得和全國大選同時舉行
: 公投法沒有這條規定喔!
: 糟糕,政治板上有看過公投法才來討論的到底有多少!?
我阿!!我看過
是沒有這一條,他指的應該排除第24條這件事上
基本上第24條講的大多為公投時間的下限
也就是在二十八天前得做哪些事
並且允許政府與其他選舉合併舉行
但是因為緊急公投實為緊急
等完二十八天,之虞就不只之虞了
所以公投法第十七條排除的,大多為繁瑣的部分
為增加緊急公投的時效
另外一點,排除二十四條,現在有兩種說法
一種為不可,一種為可不必
我是支持後者,所以認為這次公投「沒違法」
(但是其他我可抱怨之事就一卡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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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兇烙kwi
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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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inshop 來自: 218.184.26.144 (03/11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