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psys (想)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公投?
時間Fri Feb 27 16:35:14 2004
※ 引述《hne (hne )》之銘言:
: ※ 引述《grpsys (想)》之銘言:
: : 我只能說程序上或許有瑕疵,但是礙於法源的不完備,
: : 不能把瑕疵上的責任全部要求阿扁一人承擔。
: : 制訂公投法的國親也該負大部分的責任。
: 小偷失風被抓,難道可以說,違法的責任不應該要求小偷獨立承擔,
: 制定法律的人也該負大部分的責任。
總統是小偷?
你已經先入為主認為阿扁違法,何需多言?
: 法律明明就訂定在那裡,若有違法,理當是執意要推動者的責任。
: 硬要說國親的責任,只能說在於立法的政治責任。
: 更何況防禦性公投的條款,構想來源根本是從民進黨和行政院來的。
公投法可是國親像脫線舞男一樣,一路拖到底,才自己火速突襲通過的。
: : 我能體會法律人站在捍衛法律正義的立場上,
: : 認為這次公投是違法,是統治者變相獨裁的說法。
: 若是這次的防禦性條款的發動完全合理合法的話,以後當選的總統,
: 每半年舉辦一次防衛性公投都沒問題了喔?
要看以後大法官有沒有解釋。
如果合法性被確立的話,
的確沒問題,每天發動都可以,
只是政治上的風暴我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
: : 然而,當實質程序上的瑕疵與將來決定台灣命運的重大前途來看,
: : 兩者孰輕孰重,我想這不言可喻。
: 你太美化這次的公投了,這次公投的題目,說什麼也談不上決定台灣命
: 運的重大前途。若是舉辦統獨公投這樣說才有道理。
我說的是題目嗎?呵呵
我講的是舉辦320公投的歷史價值。
: : 當然,我的意思並非指在上位者可以為所欲為,恣意妄行。
: : 我不介意公投實質的結果為何,
: : 我在乎的是這次公投被台灣人民重視的程度!
: : 假若,大家都用各種理由(我沒說正當或不正當)杯葛這次320公投的舉辦,
: 怎樣叫做杯葛呢?
發起拒領公投票運動。
: 無論程序有什麼瑕疵,總是要舉辦了,不是嗎?
: 國親不是也是主張"公投你決定",不是嗎?
: 不領、不投公投票也是人民的一種選擇,不是嗎?
我沒說不可以領阿,我說的是杯葛公投的活動。
: 難道說,人民的自由意願會被視為一種杯葛呢?
如果,反公投的人,用題目上的各種文字問題或政策執行問題在刻意說
不需要投,不需要領票的話,那麼我認為是杯葛公投。
你不領票是你自己的自由,我無權干涉,只是覺得可惜。
: : 我相信,日後台灣要再舉辦第二次的公民投票會難上加難。
: : 假若,主導立法院的仍舊是政治路線上較為親中的國親聯盟的話,
: : 那麼只要對岸反對任何形式的公民投票存在,
: : 台灣將很難再有第二次舉辦公投的機會。
: : 希望你仔細衡量其中的利弊得失。
: 我的意見和你完全不同,我相信,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在台灣一窩風
: 、趕流行的民風帶領下,不久的未來,公投的機會,一定會像雨後春筍般冒
: 出來的。
: 不相信?等著看好了....
呵呵,國親主政下的台灣,我不相信可以有公投出現。
看看五彩繽紛公投怎麼不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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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was stupid. I was lucky. I will visit him s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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