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lick (dclick)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有關公投辯論代表--球員兼裁判乎 ?
時間Fri Feb 27 13:08:15 2004
※ 引述《JCSL (有我在,不要怕)》之銘言:
: 公投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
: 可是這次公投辯論的正方代表
: 卻有很多是行政院自己的官員
: 請問這樣有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呢?
老哥,您為什麼會覺得有"裁判"??
這是民主公投選舉,不是辯論能不能"舉辦"公投的公聽會。
所以,不論是總統府出人(事實上,行政院也是在總統府下),或是行政院
出人,都不致於有您所說,"球員兼裁判"的問題發生。
: 這次的公投是總統提出的
: 先不論我國到底適合總統制,雙首長制或是內閣制
: 至少在目前的憲法下還不是純粹的總統制
: 總統府與行政院在職責跟訂位上還是有一定程度的距離與獨立性
獨立性??我是沒看到行政院有什麼獨立性啦。
目前修的法看起來就是四不像,看總統是要下放權力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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