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ffreyChen (只要討論不要筆戰)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社會價值觀:收兩億沒事 收一千萬有事
時間Sun Feb 8 22:39:13 2004
※ 引述《IBIZA (江小狄)》之銘言:
: ※ 引述《SonicYouth (恰似你的溫柔)》之銘言:
: : 我只是解釋一下
: : 他是說收"非法金錢"就退出政壇
: 選罷法規定, 營利事業對候選人之捐贈, 不得超過新台幣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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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而非一般所稱之選罷法?!
: 東鼎捐給陳水扁競選總部一千萬, 顯然超過選罷法的規定
: : 我想請問一下宋楚瑜有沒有收所謂的"非法金錢"
由施行細則中可知 違反的話是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裁定。
而非所謂行政罰
可是有一個很大問題 就是捐獻是以捐給政黨亦或是候選人?!
這可能要以當時收據和民進黨如何使用該筆捐獻來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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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189
1F:→ yisdl:他說競選總部該算到候選人頭上.... 推140.112.120.168 02/08
2F:→ nightwing:哪一個候選人? 推 210.58.43.112 02/08
3F:→ IBIZA:競選總部經費本來就是算在候選人頭上 推 211.72.126.162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