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jaylin (憲法是狗屁 )
看板pity
標題Re: [好恨] 當初應該報警的..><
時間Sat Jan 17 17:54:25 2004
※ 引述《yeda (葉韃靼)》之銘言:
: ※ 引述《ejaylin (憲法是狗屁 )》之銘言:
: : 原諒我很殘忍...可是這會不會是咎由自取...
: : 除非他是走在路上無緣無故被打死,那就真的很冤枉...
: : 搞不好這場架是他帶頭的.那我覺得還真是死的好...
: : 這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才天天不安寧
: : 或許他之前也打死過人?!反正我覺得你為了這樣而有罪惡感,真是太善良....
: 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在打架 都應該報警啊
: 報警起碼可以避免好的被壞的打死啊
基本上你說避免好的被壞的打死,所以你已經預設立場他是無緣無故北打的囉?(不是
混混跟混混打)
恩,那我也很贊成該有適時的援助給他...可是如果他真的就是因為意氣用事.
跟人搞幫派而打呢?
: 想想那個被人打死的家人 他搞不好只是去充場面的
那那個人又有沒有想過被他幹的那個人的家人,我很主張將心比心,如果你不能替我想
我也不會管你死活的....
: 就算他是壞人 也不應該這樣被打死啊 這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台灣勉強算是一個法治國家吧....勉強拉 ...
我無意要筆戰 ^_________^(給你一個笑臉)
只是我覺得法律無法維護正義的地方太多太多了...
台灣是法治國家?真的要這樣我很希望可以效法新加坡,一切都要嚴刑峻罰
因為人真的太賤了,你不欺負別人,偏偏就是有惡劣的人要欺負你,社會上弱勢的人太多
這時候唯一能祈求的是....那些作壞事的都能得到他們應有的報應!
或許他罪不該死...但....我還是覺得原po不用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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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pi:但是嚴刑無關犯罪率 推 61.220.176.185 01/17
2F:→ ingrid77:推嚴行..現在的法律都太保護犯人的人權..ꠠ 推 61.216.49.238 01/20
3F:→ ingrid77:都忘了被害人的人權誰要來聲張阿... 推 61.216.49.238 01/20
4F:→ vodo:對啊!還給犯人外套遮臉!遮什麼遮啊!! 推 218.184.138.23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