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jbear (yj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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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 【粉愛‧足跡】照片徵選活動
時間Tue Feb 14 15:10:04 2012
活動網頁:
http://event.cts.com.tw/loveyousomuch/papago/index.html
【活動辦法】
趕快拍下在戀愛中趴趴走的兩雙腳,只要能讓人感受到濃濃的
「戀愛中遊山玩水的兩雙腳」的氣氛,就是我們要的照片,趕
快把照片上傳至【粉愛粉愛你】官方網頁,參加【粉愛‧足跡】
照片徵選,照片將由網友們票選,獲得最多票數者,就能夠獲得
大獎喔!
【活動時間】
1. 【粉愛‧足跡】上傳時間:2012/2/10(五)~2012/2/26(日) 24時為止。
2. 第一階段票選時間:2012/2/10(五)~2012/2/26(日) 24時為止。
3. 由第一階段票數最高前十名進行決選投票,
第二階段票選時間:2012/2/27(一)~2012/2/29 (三)24 時為止。
4. 獲獎者將得到電子郵件的通知。
5.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最後審查權。
【參加資格】
1. 不限男女,限台澎金馬地區影迷參加;進入決選投票的參賽者若非以上地區,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2. 登入華視會員,單個帳號限報名一次。
3. 會員每日可投3票。
4. 在【粉愛粉愛你】官方網頁按下上傳照片參加即可!
【活動獎項】
首獎 一名 FUJIFILM X-S1 經典類單眼相機 (市價三萬元)
佳作 五名 CROCS卡駱馳 羽量足感系列鞋款兌換券(市價2480元)
【同意條款】
1. 參加 2012 年【粉愛‧足跡】照片徵選大賽的參賽者須同意授權
主辦單位使用所提交參賽作品的所有知識財產權。
2. 舉辦方只接受從來沒有發表過的原創影像以及參賽者擁有所有必
要權利的影像為合法有效的參賽作品。
3. 主辦單位保留在無需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取消和修改 2012 年
【粉愛‧足跡】照片徵選大賽條件和條款的權利。
【注意事項】
1. 華視將於3月1日(四)公佈得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者,若得獎者於
三日之內未回覆信件告知詳細資料,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2. 華視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人,各項獎品皆須請得獎人自行至華視公關中心領取
或自附回郵,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以利聯繫,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聯絡信函無
法寄送而錯失得獎資格,恕不負責。
3. 請注意照片張數,請勿上傳超過一張照片,照片為8M以下,違者將不列入名單內。
4. 照片內容僅限於本活動主題內容,禁止張貼其他內容,如有非活動主題相關內容
,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並不另行通知。
5.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
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
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6.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
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
則取消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予得
獎人之獎品及連絡事宜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
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9.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萬一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之權力。
11. 本活動首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獎項贈
品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0,需另繳納10%稅額。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
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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