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o (29大頭)
看板photo
標題[公告] 有關攝影者與model間的討論
時間Fri Aug 26 01:33:36 2005
暫收版主工作區
等整理好後再放在
大家消消火 戰了兩天啦
雖然人氣大增 可是這樣的增法真的很Orz
也讓些比較"正常"的討論被淹沒了.............
版主們的立場是不偏袒任何一方
由版友們由兩造的發言分辨
但請大家批評之餘莫做人身攻擊......
萬分感謝啊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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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孔子是那待沽的玉
我便是待斟的酒
用一生的時間 蘊釀自己的濃度
只為等待剎那的傾注
張曉風 釀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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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50.122
1F:推 JCC:板主真不篇坦嗎? 明明有看到板主也跳進去啊! 220.135.14.40 08/26
2F:→ JCC:而且放任違反本板板規的髒話標題出現不管~~~ 220.135.14.40 08/26
3F:→ JCC:看到那回歸討論理性的標題 還真諷刺~~ 220.135.14.40 08/26
4F:推 boyo:嗚 版主也是攝影者啊.... 221.169.50.122 08/26
5F:→ boyo:我只是保障兩邊的發言的權利 至於那個標題..... 221.169.50.122 08/26
6F:→ boyo:真的不好 可是看到的時候已經一大串討論了 221.169.50.122 08/26
7F:推 boyo:只能請版友們以後不要用黑特型的文字作標題跟內文了 221.169.50.122 08/26
8F:→ boyo:另外就是這樣的討論我想不見得是壞事對雙方來說 221.169.50.122 08/26
9F:推 HITACHI:我個人的確有疏失,等事件完結後我會審慎檢討 218.166.61.10 08/26
10F:推 HITACHI:這次的責任,不排除請辭。 218.166.61.10 08/26
11F:推 JACKYMOMO954:討論是壞事嗎?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就好吧 210.61.153.82 08/26
12F:→ JACKYMOMO954:人身攻擊版友應該個案處理吧..不是不許討論 210.61.153.82 08/26
13F:→ JACKYMOMO954:串出現..因噎廢食... 210.61.153.82 08/26
14F:→ JACKYMOMO954:有人可以選擇潛水...有人可以因為孰不可忍 210.61.153.82 08/26
15F:→ JACKYMOMO954:對自己所件事實發表意見.有何不對? 210.61.153.82 08/26
16F:→ JACKYMOMO954:自己沈默然後叫他人閉嘴.這會比較好嗎? 210.61.153.82 08/26
17F:→ JACKYMOMO954:版主都有M雙方說法..我不覺得有何不妥之處 210.61.153.82 08/26
18F:→ JACKYMOMO954:這次討論也學到法律知識和著作權知識.. 210.61.153.82 08/26
19F:→ Draculalu:HITACHI桑啊 人難免會有情緒 不是機器 59.105.164.211 08/26
20F:→ Draculalu:犯錯是在所難免的 知道這次不對 以後修正過來 59.105.164.211 08/26
21F:→ Draculalu:我相信版眾也不會多說什麼的 逃避解決不了問題 59.105.164.211 08/26
22F:推 fayhong:板主的不偏袒是指在行政作為上, 220.132.64.184 08/26
23F:→ fayhong:若是要用板主這種限制來要求人們怎麼發言, 220.132.64.184 08/26
24F:→ fayhong:那就不是言論自由了... 220.132.64.184 08/26
25F:推 fayhong:換言之,在判決時的公正並不代表板主不能私下有 220.132.64.184 08/26
26F:→ fayhong:意見.... 220.132.64.184 08/26
27F:推 Boyen:推樓上 何況這裡是攝影版又不是法律版 版主也是人220.131.132.154 08/26
28F:噓 AlanSung:不好意思 我是來噓 JCC 板主加油 140.113.17.209 08/26
29F:推 asimon:HITACHI桑:卸卸大家指教..我會虛心檢討.. XD 202.132.66.130 08/26
30F:噓 Draculalu:樓上有錯字 XD 59.105.164.211 08/26
31F:噓 Sn: 02/04 09:58
32F:→ shinyo:不過ㄧ家洗一張還真的不太敢啟齒 Q_Q 02/1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