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ik0810 (maik)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閒聊] 有人覺得繼續教育辦法第4、5條不合理的嗎?
時間Sun Jun 2 14:07:11 2013
※ 引述《liban (錄取率創新高 改行賣雞排)》之銘言:
: 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第4條
: 本辦法施行日前領有執照,且其後連續執業或雖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未達一
: 個月者,以本辦法施行日為每六年應辦理執照更新之起算日。
: 前項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者,以再行執業日為每六年應辦理執照更新之
: 起算日。
: 執照之效期自前二項起算日起六年,地方主管機關應載明於執照上。
: 第5條
: 首次申請執業之藥師,其藥師考試及格未逾五年者,得免檢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逾五年
: 者,應檢具申請日前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二十五點以上之證明文件。
: 藥師因執業異動,致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者,於再行執業時,準用前項之規定。
借用版大的文章請問一下大家,
舉例來說我的執照效期到104/12,
如果我102/08換工作且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的話,
我是否需準備101/08-102/08所修的25分學分去申請,
然後在108/05換照時準備102/08-108/05所修的150學分,
(中間沒換工作的前提)
又如果中斷執業未達一個月的話,
是否申請時就不需要準備25學分,
只須等到104/09準備99/01-104/09所修的150學分即可?
麻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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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5.226
1F:→ mokinased:畢業未超過6年 無論有無中斷執業1個月均不用付25學分~ 06/02 22:10
2F:→ mokinased:是畢業未超過5年~~ 06/02 22:13
3F:→ sugarli:樓上需要稍微修改一下...不是"畢業"...是"考試及格" 06/02 22:20
4F:→ maik0810:我已經超過5年很久了... 06/02 22:23
5F:→ maik0810:所以只要我超過一個月就需準備一年內的25學分對吧? 06/02 22:26
6F:→ maik0810:再請問上面我說的108 or 104時要準備150學分換照對嗎? 06/02 22:28
7F:推 mokinased:對~~ 還有謝謝3樓的S大 06/02 22:31
8F:→ mokinased:超過就執業日加6年 妳新執照會登打 06/02 22:32
9F:→ maik0810:還好是準備25分 如果變成換就要準備150就很麻煩 06/02 22:35
10F:→ maik0810:不過說真的 除非在醫院且又要大休一陣子 不然想控制一個 06/02 22:36
11F:→ maik0810:月內應該不難吧 醫院的話 走程序要準時走不難 協調好在離 06/02 22:36
12F:→ maik0810:職即可 診所&藥局只要不是鬧翻走 不領錢多掛一下老闆應該 06/02 22:37
13F:→ maik0810:歡迎都來不及了 06/02 22:37
14F:→ maik0810:另外想加問 如果離職時學分有150+的話 可以不管有無離職 06/02 22:40
15F:→ maik0810:超過一個月想直接換發新照 讓時間&學分都重新累計可以嗎? 06/02 22:41
16F:→ maik0810:阿不對 這樣不如等到104年再換還比較划算 耍笨了... 06/02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