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saq (kk)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求才] 好士多徵臨時藥師人員
時間Sat Aug 11 04:32:48 2012
我朋友做過這份工作 簡單講一下
工作內容就幫忙介紹推薦產品 不負責"結帳" 收錢是給當班的藥師負責
實務上衛生局看是誰"販售"產品 看的就是最後誰收錢把商品給客人
基本上當班的藥師只要和客人講幾句話LDS確定客人會使用就算有衛教了
你可以說這是鑽法律的漏洞 但是人家並沒有犯法 法律不罰未遂
就像侯X明在電視廣告代言伏X 只是人家不是藥師
換個方向去想 人家請藥師代言總比請SG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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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3.61.192.35
1F:→ a712249:介紹產品??嘖...硬要罰還是可以罰 那是沒人去檢舉 08/11 14:44
2F:推 lavenderess:樓上正解........ 08/11 16:49
3F:推 mig:打著藥學博士名號,廣告代言常宣稱療效,實際上非藥學系畢業的 08/12 20:02
4F:→ mig:那個人還存活滿久的? 08/12 20:03
5F:→ mig:藉機問一下XD 08/12 20:04
6F:→ hoe1101:我猜是潘XX,前陣子蠻常出現在各節目 08/13 11:32
7F:推 akway:他還是台北市議員.. 08/13 16:33
8F:→ jerrylin:法律漏洞就一堆 只能走灰色地帶啊 不然藥局都可以關了 08/20 18:30
9F:推 alanpoio:潘懂得藥理比大部分藥師多咩~ 09/09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