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Jay0513 (Jay)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未執業藥師有關繼續教育問題?
時間Tue Jul 12 14:58:27 2011
在《藥師執業登記與繼續教育辦法》中提到:
藥師執業登記執照更新是六年一次,
執照更新時需要最近六年內接受繼續教育150點證明文件。
首次執業藥師及格未逾五年免檢具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逾五年者需檢具一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5點以上。
問題:
我是高考及格後未逾五年,還未執業過藥師,
在去年有修過31學分繼續教育(未入公會非會員報名),
在面試時還是會被問到我有無修完學分,有些應徵工作條件也有兩年48學分的標示,
請問像我這樣要修多少學分才夠 ? 若是我還未執業超過一年後我31學分是不是就歸零了?
感謝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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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1.184
1F:推 ronuStu:可打去臨床藥學會問問 或公會諮詢 07/12 14:59
2F:推 tcwyo:99/01/01後修的學分,可以累計在六年內,不會歸零 07/12 15:21
3F:→ tcwyo:記得去年10月左右健保局有公告廢除簽約需2年48小時學分 07/12 15:22
4F:→ tcwyo:但不知道為什麼一大堆診所藥局的還要48小時學分幹嘛~ 07/12 15:23
5F:→ AlanJay0513:我知道了 感謝回答~ 07/12 16:58
6F:推 luckystar777:請問二樓大大 那我98年中修的48學分~~還有用嗎 07/12 18:29
7F:推 lovelysummer:我記得執業日往前推算一年內有25學分即可~ 07/12 23:04
8F:推 fucoid:我年初打去公會問 他說負責藥師還是要兩年資歷欸 07/15 20:28
9F:推 sdbb:健保局廢除兩年限制,但藥師法仍有兩年條款 07/15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