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ular (心情無絕對)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問題] 請教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時間Sun Aug 29 17:44:47 2010
現在滿兩年經驗是具有"健保"單位底下工作,"且"有負責藥師帶領
其方法我知道的有三:
1.到醫院工作滿兩年(這是大部分人所採用)
2.到"健保"藥局當第二,或三四五...藥師(藥局本身有負責藥師,你頭銜就是管理藥師)
3.到診所當第二藥師(原理同上),(但基本上幾乎診所第二藥師很多都租牌)
當你有這樣兩年經驗後 你才有資格承接健保單位的事務
PS:另外一提(算我大嘴巴)
所謂六年150學分是指
你99年9月9號去衛生所申請藥師執業執照
你上面會有寫 "有效日期99/09/09起"
那你在 105年9月9號前 帶著你這六年所修的學分去衛生所換取新的執照
*如果你六年沒修學分的話,那你就歇業,再復業,那你事後再補48學分
但沒人會這樣做吧 = =
※ 引述《ondrej (last christmas)》之銘言:
: 小弟剛出社會工作不久
: 對於常聽到的所謂滿兩年調劑經驗不太懂
: 滿兩年調劑經驗是相當於滿兩年健保經驗的意思嗎
: 自行藥局開店須具備甚麼樣的條件呢
: 藥品負責人和藥品管理人有甚麼不同
: 問題有點多 真是不好意思 ^^"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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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208.43
1F:推 luckystar777:我問過公會 他說 沒接健保 但有從事西藥調劑的藥局也 08/30 12:02
2F:→ luckystar777:有累積調劑經驗耶~~可是 好像不在上面那幾點?? 08/30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