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avejian (行情看板不會說為什麼)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問題] 關於健保藥局報稅問題
時間Sun May 16 00:49:06 2010
※ 引述《drinker9 (drinker9)》之銘言:
: ※ 引述《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之銘言:
: : ^^^^^^^^^^^^^^^^^^
: : ^^^^
: 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 藥局的負責人一定是藥師 就是我
: 不過藥局的出資者(老闆)
: 因此我只是名義上的負責人
: 不過稅務都是我的名字
: 而遇到了沒水準的老闆
: 要你自行計算稅金 情況是這樣的
: : 藥局負責人=老闆
: : 藥局的老闆還有老闆????
: : 藥師開藥局的稅有兩類
: : 1.營業稅(藥局) 但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免辦營業登記,免課徵營業稅
: : 2.綜合所得稅(藥師)
: : 所得稅部分
: : 負責藥師,稅是用執行業務所得來計算(因為是老闆,不是領薪資的)
: : 受聘的藥師,稅是用薪資所得計算
: : 依健保局寄發的扣繳憑單
: 所以是將給付總額扣20%去計算嗎?
: 請問板上有沒有本身在開藥局的藥師
: 幫我解答一下
: 謝謝
我簡單說明一下好了
今年你應該有收到健保局寄給你的給付總額
也就是你們藥局的健保給付款
如果你想用這款項申報
就是把 這個金額 X 8% = 你的所得(併入綜所稅)
或者
你也可以請健保局另外寄 藥事服務費 款項給你
用 藥事服務費 X 20% = 你的所得(併入綜所稅)
另外 如果還有營所稅也必須合併綜所稅計算
如果你還有不清楚的部份
可以打電話去藥師公會
裡面應該有人可以告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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