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inker9 (drinker9)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問題] 關於健保藥局報稅問題
時間Sat May 15 20:18:09 2010
※ 引述《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之銘言:
: ※ 引述《drinker9 (drinker9)》之銘言:
: : 請教有經驗的大大
: : 我去年於健保藥局擔任負責人
: ^^^^^^^^^^^^^^^^^^
: : 但因今年已離職
: : 老闆只寄送了一張扣繳憑單
: ^^^^
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藥局的負責人一定是藥師 就是我
不過藥局的出資者(老闆)
因此我只是名義上的負責人
不過稅務都是我的名字
而遇到了沒水準的老闆
要你自行計算稅金 情況是這樣的
: 藥局負責人=老闆
: 藥局的老闆還有老闆????
: 藥師開藥局的稅有兩類
: 1.營業稅(藥局) 但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免辦營業登記,免課徵營業稅
: 2.綜合所得稅(藥師)
: 所得稅部分
: 負責藥師,稅是用執行業務所得來計算(因為是老闆,不是領薪資的)
: 受聘的藥師,稅是用薪資所得計算
: : 要我自行計算 再傳真給他看匯錢給我
: : 而扣繳憑單上只有寫了一個給付總額(執行業務所得9A-41)
: : 請有經驗的藥師教我該如何申報
: : 網路上看到有人說健保金額*8% 加核定金額去計算
: : 而我去年只有做了半年 但健保金額尚有兩個月未撥款下來
: : 所以我核定金額應該算半年份還是四個月份
: 依健保局寄發的扣繳憑單
所以是將給付總額扣20%去計算嗎?
請問板上有沒有本身在開藥局的藥師
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 : 今天去稅捐處試算
: : 則是健保金額扣掉必要費用成本(20%健保金額)去計算
: : 兩者算出來的稅金相去甚遠
: : 麻煩高手幫我解答
: : 遇到讓人傻眼的老闆已經夠倒楣了
: : 可不想再遇到國稅局來追討稅金
: :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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