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oun22 (貝吉達)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問題] 管1~管3 處方期限?
時間Tue May 4 13:22:29 2010
※ 引述《QOO20 (烏賊)》之銘言:
: 我看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提到
: 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以調劑一次為限
: 我想要問的是
: 1、第一、二級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以調劑一次為限
: 一次調劑最多幾天?(2個星期?)那裡可以找到相關法規?
: 2、第三級管制藥品可以開慢箋嗎?(我記得可以)相關法規那裡可以找到?
: 因為上面兩個問題我問人幾乎都回答「好像」、「應該」
: 所以想要問確定的相關規定法規在那裏可以找到?
: 感謝回答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是沒有規定
藥事法、醫療法、醫師法也沒有規定
所以唯一出現處方天數的,就只有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 35 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
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
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第 38 條
本保險處方箋有效期間為三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為三個月,自
處方開立之日起算;逾期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提供該醫療服務。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總調劑日份至多為九十二日;同一處方箋,得分次調
劑;每次調劑之用藥量,依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在來就是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
上面很明確有連續處方的格式
如果不能開連續處方,那管管局設定這個格式,簡直是自打嘴巴
所以三級管制藥的部分,沒有特別處方規定,自然是走一般藥物處方方式
至於一、二級管制藥,多半是用於麻醉止痛
另外有麻醉藥物的處方規定,這個在管管局的資料有,不過我手邊的資料舊
有沒有更新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我也不知道沒有特約的醫療機構,處方規定是如何
沒有法律特別規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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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rrylin:專業推~ 05/04 16:01
2F:→ QOO20:感謝回答 ^^ 05/04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