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orz (血管裡流的是茶)
看板pharmacist
標題[情報] 網路販售美白針之規範
時間Wed Apr 7 19:31:48 2010
先前以的美白針卷問題
原本看鄉民文章描述
還以為衛生署覺得賣券子這沒啥大不了 視為合法
沒想到還是可以用"醫療廣告"管理這部分
---------------------------------------------------------
以下是衛生署答覆
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有關網路販售美白針券應予規範乙案,回復如下:
一、按「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本法所稱
醫療廣告,係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
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
醫療法第84條、第9條分別定有明文。
爰要件上,如
客觀上有刊登醫療廣告資訊之行為外,
主觀上並具有「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的訴求,
即構成
醫療法第9條之違反。
二、復按醫療法第五章,業針對醫療廣告規定訂定有專章,
其中並就醫療廣告可茲刊登之內容及不得使用之方式亦定有明文。
爰案內旨揭網路販售美白針券等情事,是否涉及違反醫療廣告規定,
應依上開規定及原則,並就個案事實予以認定。
是以,本案建請得檢具相關具體事證,逕向當地衛生局提出檢舉,以為查處。
三、另如欲進一步了解醫療廣告之相關規定,
建議可至本署網站:
http://www.doh.gov.tw
(本署首頁-單位介紹-醫事處-業務資訊-醫療廣告管理專區項下)參酌相關資訊。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 敬復
-------------------------------------------------------------
以下是我寫給衛生署的信,可略過
有民眾說:[已向衛生署及台中衛生局電話詢問,網路販售美白針券是否違法?]
衛生署答覆:[合法,因為美白針"券"不是醫療器材。]
敝人以為此回答不適宜。
有以下6點理由:
1.依民法所示,兌換券必定可以交換約定商品或服務,如果兌換醫療服務或物品,
應受藥事法規範。
2.美白針"卷"必定可至醫療院所兌換"美白針注射"服務,
打針是醫療行為,針筒或點滴是醫療器材,網路販售醫療行為兌換券不合法。
3."美白"二字宣告療效,不合法。
4.美白針成份經常含有抗凝血劑傳明酸、維他命B、C等藥物,含藥製劑。
含藥制劑不可由網路販售。
5.注射美白針屬醫療行為,必須由醫師評估後施行,
不可未經診斷,就販售必定能獲得某醫療行為之兌換券。
6.一旦衛生署以"券"並非醫療器材觀點解釋,所有醫療行為或藥品醫材,
皆可藉由印製醫材兌換"券",來規避網路不可販售醫療器材之法規。
如此解釋漏洞,將使心導管券、壯陽針券、消脂針券、安眠藥券、保險套券等,
皆循此而宣稱合法,藥品醫材將難以管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41.120
1F:推 whisky0621:謝謝喔~ 04/07 21:06
2F:推 kevincity21:推 衛生局竟然認為合法 04/08 20:59
3F:推 MikeFreeway:有洞....XD 04/09 17:43
※ glorz:轉錄至看板 TaichungBun 04/10 00:32
※ 編輯: glorz 來自: 61.224.240.3 (04/10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