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gop (夏天到了)
看板pharmacist
標題Re: [問題] 問一個藥師證的問題
時間Sat Aug 8 23:55:08 2009
※ 引述《aries323 (拉拉拉)》之銘言:
: 今天和朋友吃飯
: 他說因故需要離職,但六月多已簽了下一年的約,
: 但新約 尚未開始履行(八月下旬約才開始)
: ^^^^^^^^^^^^^^^^^^^^^^^^^^
你朋友可能要注意一點 醫院計算方法是不是
直接進行合約
6月合約就到了 但是如果你當時沒簽 下年的合約
那應該不算違約
但是如果六月到 在簽 有時候 合約書上 是會直接算履行合約
: 院方表示離職需付違約金(下一年度的合約違約金),
: 才得以離職及歸還他的執業執照。
: 想請教這樣子是否 罰緩合理嗎?
^^^^^^
其實我想是不合理的
但是如果跟醫院打勞資官司
很攏長 大家都是賠錢了事
其實如果真的打行政訴訟 不一定會輸
都是看當時合約怎麼寫
: 還是說, 錢賠定了?!
^^^^^^^
這樣事情 問問你們主管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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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52.11
1F:推 chyehiong:可以去問問勞委會, 有可能違反勞委會 08/09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