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iatwkh (flyfeather)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幾題行政法規問題
時間Tue Jun 16 21:26:27 2009
1. 藥事法第六十六條
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 圖畫或言詞申請
"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
請問那台北縣的藥商要申請廣告要向衛生署還是台北縣政府申請?
2. 藥師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
各級藥師公會會址,應設於各級政府所在地......
那像台北市藥師公會會址要設在台北市境內還是限於信義區內?
感謝解答
p.s. 想向各位請教再未補習的情況,各次專技高考試題的答案(詳解)都是
一題題到課本裡找? 還是有其他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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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67.233
1F:→ Highwind:公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5號7樓,所以你覺得哩 06/16 21:37
2F:→ Highwind:藥事法第二條有寫主管機關的定義 06/16 21:39
3F:推 Lizan:台北縣應該還不算是直轄市吧!! 06/16 23:18
4F:推 flyeagle1978:第一題是衛生署 第二題是政府所在地 但可申請更改 06/17 11:04
5F:→ LeoKaede:1.目前是衛生署及台北市、高雄市政府都可。2.台北市內。 06/26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