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heero (下棋別想太久)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請問現在關於藥局負責人的規定
時間Tue Oct 7 11:19:50 2008
一開始聽說是要待在區域級以上醫院滿兩年並修滿兩年48學分
之後聽說只要在健保特約的診所或藥局待滿兩年+48學分也可以
今天接到丁丁的電話
但丁丁不是健保藥局...打電話來的人卻說只要在他們藥局執業滿兩年+48學分
以後也可以當藥局負責人
??
請問現在規定到底是如何?
麻煩清楚知道的人說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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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33.142
1F:推 cameron12: 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應具備二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 10/07 11:45
2F:推 absd1213:診所建保藥局有接處方的也是啊! 10/07 11:51
3F:推 weei:只要有在健保體系下待超過兩年即可,不管是醫院、藥局、診所 10/07 12:12
4F:→ weei:只要有掛健保都算,我之前也是搞不清楚,後來打到健保局去問 10/07 12:13
5F:推 sp056456:所以普通的診所也是可以嗎@@? 謝謝 10/08 01:44
6F:推 DDLEE:是的 前提是你是裡面診所的其中一位藥師 10/08 17:51
7F:→ DDLEE:丁丁好像非健保 跟康是美屈臣氏一樣販售為主 應不能累積兩年 10/08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