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uyi1018 (sauyi1018)
看板pharmacist
標題[情報] 關於六年144學分的法規
時間Fri Dec 28 12:22:14 2007
依據96年3月21日公佈實施修正藥師法,經上級主管機關公告半年後,執行執業執照有效期
間更新
因作業時間來不及,延至97年3月22日實施
※全體藥師適用 (診所、公司、管理、藥局(房)、醫院、外務、公家機關)
(1) 96-03-21起要有2年調劑經驗才可以申請開藥局
應屆畢業後藥師考試及格後領取藥師證書者應先在醫院.診所.藥局(含健保.非健保藥局)執
業滿2年才有資格申請開藥局.
若在公司.製藥廠.西藥房等當管理者不能直接申請開藥局,應在醫院.診所.藥局執業滿2年
才有資格申請開藥局.
(2) 辦更新執業執照所需持續教育的學分
96-03-21至97-03-21目前開業中的藥局,直接更新執業執照,不需要24小時學分 (第1年)
97-03-22辦執業執照更新,每年修24小時學分
98-03-22辦執業執照更新,累積「應」修48小時學分
99-03-22辦執業執照更新,累積「應」修72小時學分
100-03-22辦執業執照更新,累積「應」修96小時學分
101-03-22辦執業執照更新,累積「應」修120小時學分
102-03-22辦執業執照更新,累積「應」修144小時學分 (全面更新,執業執照!)
※ 102-每年修24小時學分,每6年須修144小時學分方能更新執業執照 ※
(3) 健保局簽約每2年48小時學分可以和更新執業執照合併合計6年144小時使用,不要分開
再修學分,所修學分應妥善保留更新時使用,不要遺失
內容來源:
台南縣藥師公會網站
http://www.tainan-pharmacist.org.tw/service/1/view.php?serial=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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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法規中是指執照更新,所以剛考上的執照是新的..不需要{馬上}修滿144學分
而是六年內修滿144學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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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6.150
1F:推 POWE:感謝 原來是來不及 難怪翻遍了法規也找不到規定 12/28 18:52
2F:推 ylw:維康算非健保藥局嗎? 12/30 00:24
3F:→ sauyi1018:是不是健保藥局要看他有沒有跟健保局簽約.你可看他有沒 12/30 10:36
4F:→ sauyi1018:有張貼健保藥局的標誌.不然單看店名是不知道的唷 12/30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