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ivia1124 (jovi loves clare)
看板pet
標題今日新聞
時間Fri Jan 26 23:28:37 2007
農委會昨日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根據修正草案,對於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已至重傷或死亡者
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十萬以下罰金
我把報紙掃瞄放置相簿中
有興趣想知道更多的人可以看看(其中夾了一篇新的虐狗案例...)無言...
http://kuso.cc/1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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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0.108
1F:推 koturtle:唉...刑期還是太低了點...最好是不能易科罰金 01/27 01:09
2F:推 maxHH:同意,最好要他們去收容所易服勞役 01/27 12:55
3F:推 olivia1124:我可不希望這些虐待狂來動物收容所 01/27 14:38
4F:推 teatea:易科罰金的目的是怕監獄變成短期犯罪技巧心得交換營 01/29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