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otochen (霹靂貓星球公爵)
看板pet
標題Re: 狗狗的交通問題
時間Sun Nov 20 00:45:58 2005
※ 引述《padaukmoon (~*手放開*~)》之銘言: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泛綠的沒一個好東西)》之銘言:
: : 無聊
: 請問甚麼叫做無聊!?
: 這個議題很無聊還是這種討論很無聊還是這種要求很無聊?
: 請問你有知道現在公車/捷運/客運/火車 對於需要攜帶寵物的飼主
: 所訂定的規定是如何嗎?
: 請問你有需要攜帶寵物搭乘上述這些交通工具的經驗嗎?
: 如果有 你又覺得很方便 那是你厲害你高段
: 如果沒有 你無聊這兩個字是甚麼屁?
: 沒有建設性的東西你寫這種字才是真正無聊
歐美的國家早就都讓狗狗上車了<---不知道原po要不要舉例或是提出證據
我太愚笨所以找不太到!!XD
另外這是只針對客運的規定
交通部94年11月4日交路字第0940012767號函核定之
「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
一、本要點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二、公路汽車客運業者對旅客攜帶小動物,得比照半票價格收費,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得拒絕其攜帶乘車,並退還票價全數:
(一)患重疾、劣疾者。
(二)未用籠、簍、網盛裝者。
(三)不清潔或易於污損他人、他物者。
(四)足以妨害公共衛生及其他旅客安寧或具有侵害性、危險性者。
(五)不適宜隨客車運送者。
三、旅客攜帶小動物,須自備籠、簍、網盛裝,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一件且
其體積以不超過二十七立方公寸為限。
四、旅客攜帶之小動物,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置放於座位或行李
架上或車廂通道;盛裝小動物之籠、簍、網,須加防水膠布包紮,並隨時清
除其排洩物,以免妨害公共衛生;旅客違反上開情事經站車人員勸阻無效者
,得勒令下車其所持客票即行作廢。
五、為維視障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之基本權益,不得拒絕視障者攜帶導盲犬
,且導盲犬不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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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五十九條
旅客攜帶之小動物,除視障者攜帶之導盲犬不予收費外,其限制及收費辦
法,得由汽車客運業公會擬訂,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火車的我只找到下面這個 有知道其他的可以幫忙補充 謝謝
鐵路運送規則
第 29 條 鐵路機構運送動物,不負飼養義務。
公車的話不在這次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內
所以應該還是看司機
另外不是要把寵物當"人" 所以上車也要刷卡或投錢(要享受權力也要負擔義務)
計程車的話更是 拜託自己的車我想也不想給別人弄髒
公司的車弄髒還不是要自己清
還是弄髒加收清潔費兩百元 不然就是一帶寵物上車就加收兩百
這樣大家都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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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macotochen:只是餐廳跟量販店 還是沒有大眾交通工具! 11/20 09:40
3F:推 macotochen:而且要不要讓狗進入店家 也是店家的自由 11/20 09:47
4F:→ macotochen:這跟哪一國比較先進 沒有關係 11/20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