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et
標 題Re: 可惡的餐廳,不給導盲犬進入!
發信站OpenFind 網路論壇 (Fri Nov 19 16:14:0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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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THE GAME)》之銘言:
> ※ 引述《gizi (再見可魯)》之銘言:
> : 那你的眼睛也寄放在櫃檯呀
> : 反正你的眼睛也不會餵你吃飯阿
> 怪怪的理論...
> 雖然我很愛狗~不過有狗在的餐廳我也是不會進去的~
> 我也不會帶我的小狗去餐廳裡面
> 也要顧慮到其他用餐客人的感受啊~
> 不能說自己愛狗就說不讓狗進去是不對的~
不是愛不愛狗..讓不讓狗進去的問題..
而是導盲犬是專業訓練取得執照的..
請就導盲犬上討論吧..一直在拿一般貓狗來模糊焦點..
別東拉西扯的把ㄧ般沒接受過專業訓練的狗狗拿進來相提並論..
除非你對導盲犬的認知就只有這樣為止..
如果你對導盲犬的認識還不夠..
可多查詢有關導盲犬的資訊..
或上台灣導盲犬協會看看..
http://www.guidedog.org.tw/
在導盲犬問與答部份有說明你所想要的回答
Q:讓導盲犬進出公眾場所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會不會造成我們的危險?
A:導盲犬必須定期接受專業的健康檢查及疫苗注射。合格的導盲犬絕不會
攻擊人類及其它動物,也不會隨便走動及乞討食物,更不會吠叫及隨地大
小便。
這幾次導盲犬搭機回國時,前後座的乘客都是在下飛機時才發現牠們的,
而牠們可是十多個小時都沒發出任何聲音呢。
今年六月修正過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上即已經規定,
視覺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
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
築物、營業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違反者
,經勸導後仍不改善,最高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
按次連續處罰。(相關條文內容,請參見網頁:身心障礙
者保護法 第 51-1 條 第 65-1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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