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zazas (立志當輔大人)
看板pet
標題Re: 史上最倒楣的黃金獵犬!!
時間Wed Oct 20 14:16:0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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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芸/綜合報導英國一個家庭所養的愛犬咬傷鄰居後,遭法院判處「人道銷毀」處分,
這家人為救愛犬不惜花費六萬英鎊(台幣約367萬元)打官司,家產耗盡後更賣掉住所
籌措官司錢,從地方法院上訴到歐洲人權法院均告失敗,最後轉呈英國專責仲裁司法
判決失當的「刑事案件覆核委員會」,使此案成為該委員會審理的第一起狗案件,官
司纏訟三年半後,該委員會終於在死刑執行前同意重審,由法院駁回原判,保住狼犬
「迪諾」的小命。
北安普頓地方刑事法院的法官15日在聽取兩名動物行為專家與一名獸醫提出的證據後
裁定,「迪諾」數年來力保家園的行為令人感動,且咬人後一直行為良好,因此可獲
得減刑,他並誇讚狗主拉蒙特很有毅力。
46歲的拉蒙特表示,「迪諾」被判死刑後,他與妻子和兩名女兒都心神恍惚,不盡力
拯救這個「家中的成員」,他會活不下去。他承認當時沒有好好管束「迪諾」,對罰
款部分毫無異議,但他不認為愛犬有危險性與攻擊性,指「迪諾」咬人為單一事件,
不應將牠處死,並稱法庭最初根據的不明確法律與過重的判刑侵害到他的權利。
拉蒙特一家人從地方裁判署、高等法院、上議院一路上訴到歐洲人權法院,最後由刑
事案件覆核委員會將「迪諾」判處緩刑,發還北安普頓地方刑事法院重審。
「迪諾」是7歲德國狼犬,2001年七月與一隻鬥牛犬打架時,鬥牛犬主人庫爾太太前來
「勸架」,試圖將兩犬分開時,被「迪諾」咬了一口。北安普頓地方刑事法院稍後以
「迪諾」犯下1991年的「危險犬隻法例」,判狗主應繳交罰款,狗則處以人道銷毀。
為了為幫「迪諾」爭個公道,拉蒙特一家人不惜傾家蕩產四處奔波,連房子也賣掉以
支付大筆訴訟費,還邀請狗心理醫生並拍攝「迪諾」的生活錄影帶,以證明迪諾生性
溫馴絕非惡犬,對公眾安全不致構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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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所想講的話
如果確定沒有咬到的話
請當時在場的證人 為小黃金 做證
如果確定沒有咬到的話
那麼可能是老人請醫院捏造醫生證明
其次或許老人真的有受傷 那麼請他
比對傷口
如以上都成立 且小黃金為無辜者
那麼可以向動物保護協會或政府相關部門申訴
可以控告他虐待動物
別以為老人沒有事
上個月台視少年兵團(5566所主持的節目)
以牛蛙 為遊戲對象
雖以牛蛙為市場常見之動物且可食用為之申訴
但是還是開出一人三萬的罰單 共計六藝人受罰
製作單位並具文道歉。
別以為人的生命就比其他生命重要
由牛蛙此例而鑑
只要有人提出證據
受虐待之動物
亦可有保障
請大家愛護動物 切莫以人為主之
其物為次之 多謝各位
警察局才知道動物沒用鏈條綁住要罰12000元
(聽說還在宣導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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